湖南娄底维格列汀片无招募受试者补贴16901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或者当二甲双胍为单药治疗,或者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6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0 ; |
补贴 | 16901元 |
1、试验目的
以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维格列汀片(规格:50mg/片)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以Novartis Farmaceutica S.A.生产的维格列汀片(规格:50mg/片,商品名:佳维乐®)为参比制剂,进行空腹/餐后状态下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考察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以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的维格列汀片(规格:50mg/片)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以Novartis Farmaceutica S.A.生产的维格列汀片(规格:50mg/片,商品名:佳维乐®)为参比制剂,进行空腹/餐后状态下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考察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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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受试者须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2 | 健康成年男性或女性; |
3 | 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4 | 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5 | 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和未来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非药物避孕措施。 |
4、排除标准
1 | 既往或目前患有不宜参加本研究的严重疾病或能干扰研究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者; |
2 | 过敏体质(药物、食物过敏)及其他过敏或对本品或其制剂成分有过敏史者; |
3 |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 |
4 | 有任何不稳定或复发性疾病史,或有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如慢性腹泻、炎症性肠病、胃食管反流病、肝功能异常);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一周内有严重的呕吐、腹泻; |
5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6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包括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保健品等); |
7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任何试验药物者; |
8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90天内有失血或献血(含成分献血)≥200mL(女性生理期除外),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90天内献血(包括血液成分)者; |
9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0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2000mL以上)者;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服用任何包含甲基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者,例如咖啡因(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 |
11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至试验结束,进食葡萄柚或含葡萄柚成分的食品/饮料者; |
12 | 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至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期间每日吸烟量≥3支/天;或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吸烟或使用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包括任何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 |
13 | 嗜酒(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首次服用研究用药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每周期入住前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
14 | 过去1年中有药物依赖/滥用史或毒品筛查阳性者; |
15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呈阳性; |
16 | 空腹血糖低于3.9mmol/L或大于6.1mmol/L,或糖化血红蛋白低于3.6%或大于6.0%,或有空腹低血糖史者; |
17 | 乳糖不能耐受者; |
18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 |
19 | 女性受试者在首次服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 |
20 | 有晕针或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采血或吞咽困难者; |
21 | 生命体征、心电图或实验室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22 |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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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 赵永辰 | 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1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