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甲磺酸乐伐替尼胶囊临床试验误工费19518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甲磺酸仑伐替尼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 甲磺酸仑伐替尼关键研究排除了可接受局部治疗的肝细胞癌患者,此类患者尚无可用的研究数据。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12 ;
补贴 19518元
1、试验目的
以4mg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为受试制剂,以Patheon Inc.生产的4mg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商品名:乐卫玛®)为参比制剂,按生物等效性试验的相关规定,比较单次空腹口服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为正式试验设计提供依据。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能够理解并愿意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2 性别:男性或女性受试者,男女兼有。
3 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4 体重:男性、女性受试者体重≥50.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5 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4、排除标准
1 具有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异常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2 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活动性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3 筛选前3个月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女性生理期除外)。
5 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6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或对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任何成分过敏者。
7 筛选前3个月或筛选期间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8 筛选前3个月或筛选期间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者。
9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
11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
12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13 筛选前28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14 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1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血妊娠阳性者;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
16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
17 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肺部CT平扫、12导联心电图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或12-导联心电图检查QTc间期大于等于450ms者;
18 18)生命体征检查异常,复测仍异常者。
19 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查阳性者。
20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赵懿清 中国 江苏省 无锡市
1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2-18
2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2-28
3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