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利伐沙班片受试者补偿6003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72 ;
补贴 6003元
1、试验目的
1.研究空腹和餐后单次口服利伐沙班片受试制剂(15 mg/片,吉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与利伐沙班片参比制剂(拜瑞妥®15 mg/片,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后利伐沙班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空腹和餐后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2.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利伐沙班片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后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为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2 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0 kg;
3 试验前两周内筛选,经生命体征评估、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传染病筛查、血妊娠(女性)、12导联心电图,结果显示血压、血象、血电解质、脉搏、心电图、呼吸系统、肝、肾功能等指标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经尿药筛查和酒精呼气测试无异常者;
4 肌酐清除率(CrCl)>80 mL/min;ALT、AST≤ULN(Upper Limit of Normal,正常值上限)者;
5 受试者从试验筛选(女性受试者从试验筛选前2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3;
6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对利伐沙班片任一组成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如过敏性皮疹、荨麻疹)或既往有过敏史者;
2 对乳糖不耐受或/和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3 在过去五年内曾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药筛查结果呈阳性者;
4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习惯性使用含尼古丁制品,筛选前6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酒精(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服药前2天服用过含酒精的制品者或筛选期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呈阳性者;
5 有凝血功能障碍疾病史者,或过去6个月内发生出血风险增加事件者(如既往颅内出血、胃肠道出血、紫癜者),或过去30天内接受了手术者,或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的患者,或筛选期凝血四项检测结果异常者;
6 试验开始服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草药或保健品类;
7 试验开始服药前1周内服用过含有可诱导或抑制肝脏代谢酶的食物或饮料(如西柚等)者;
8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48 h内摄取了任何含有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者;
9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肾脏、肝脏、胃肠道(如吞咽困难、胃肠道溃疡)、呼吸系统、代谢、骨骼系统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者;
10 HIV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1 血妊娠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12 试验开始服药前3个月内服用其他的临床试验药物者;
13 在筛选前3个月有献血史或失血超过400 mL者;
1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安排者;
15 研究者认为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曹玉 中国 山东 青岛
1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0-18
2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