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格列美脲片招聘试药员补偿27628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糖尿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空腹试验和餐后试验各30例;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1 ; |
补贴 | 27628元 |
1、试验目的
健康受试者空腹或餐后口服单剂量国产格列美脲片(受试制剂,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格:2mg,商品名:万苏平)与原研格列美脲片(参比制剂,赛诺菲安万特生产,规格:2mg,商品名:亚莫利)后,研究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健康受试者空腹或餐后口服单剂量国产格列美脲片(受试制剂,江苏万邦生化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格:2mg,商品名:万苏平)与原研格列美脲片(参比制剂,赛诺菲安万特生产,规格:2mg,商品名:亚莫利)后,研究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评价两制剂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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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知晓了本试验的相关信息(试验目的、方法和过程、可能的不良反应、保密原则等)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 |
2 | 年龄大于等于18周岁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3 | 体重不低于50kg,且体重指数在正常范围之内 (体重(kg)/身高2(m2)= 19-24,含19和24); |
4 | 经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凝血功能)、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5 | 筛选期,空腹血糖小于6.1mmol/L,且餐后2小时血糖小于7.8mmol/L; |
6 | 女性妊娠试验结果呈阴性; |
7 | 乙肝表面抗原检查结果正常,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呈阴性; |
8 | 能够遵守本试验的各项要求,可按照方案进行各项检查并能够报告主观症状的受试者。 |
4、排除标准
1 | 过敏体质或有药物过敏史; |
2 | 因神经、精神疾病或语言障碍等不能与医护人员交流或合作; |
3 |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如胃肠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 |
4 | 目前患有任何不稳定或复发性疾病,或影响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 |
5 | 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每杯200mL)者; |
6 |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
7 | 过去2年内有药物依赖史; |
8 | 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 粉、麻古等)或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等)者; |
9 | 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 |
10 | 试验前3个月内曾有过失血或献血200 mL及以上; |
11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
12 | 试验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例如葡萄柚、柚子汁等),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饮食者; |
13 | 试验前14天内用过任何药物; |
14 | 有晕针或晕血史; |
15 | 试验前30天内至试验结束后半年内有生育计划、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6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 |
17 |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试验。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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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长海医院 | 高申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1 | 上海长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