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试药补偿5551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高血压、冠心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52 ; |
补贴 | 5551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剂量空腹/餐后口服受试制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与参比制剂Norvasc®(5mg)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和参比制剂Norvasc®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中国健康受试者单剂量空腹/餐后口服受试制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与参比制剂Norvasc®(5mg)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和参比制剂Norvasc®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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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为18~65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5岁)。 |
2 | 体重≥50kg,体重指数≥18kg/m2且≤28kg/m2,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
3 | 试验前病史、体格检查、心电图、胸片、实验室项目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检测均正常或无临床意义的轻度异常,临床研究医生判断认为合格者。 |
4 | 受试者同意半年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及半年内没有生育计划;女性受试者应为非哺乳期、妊娠检查阴性、或无生育潜能(包括已绝经或经绝育手术者)。 |
5 | 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有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血液及淋巴系统、内分泌系统、骨骼肌肉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疾病及生理条件者。 |
2 | 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前3个月使用过毒品者。 |
3 | 有特异性变态反应病史,或有药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本药成分有过敏史,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4 | 1个月内用过任何代谢期长或者可能影响本研究的药品者。 |
5 | 试验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6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 并不能遵守所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者。 |
7 | 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
8 | 酒精检测及尿液药物筛查检测呈阳性者。 |
9 |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
10 | 参加本次试验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参加任何药物临床试验,或3个月内曾献血大于400mL者。 |
11 | 已知活动性乙肝、HIV、HCV病毒及梅毒螺旋体感染者。 |
12 |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13 | 研究者本人和研究中心相关人员及其家庭成员。 |
14 |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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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杨海淼;医学硕士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1 |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