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环索奈德气雾剂临床试验招募补偿金23687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12岁以上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试验分期 IV期
年龄 12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240 ;
补贴 23687元
1、试验目的
为了确保更换抛射剂辅料后的气雾剂质量,同时根据CFDA要求进行上市后临床试验,对更换抛射剂后的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的环索奈德气雾剂(MDI)治疗支气管哮喘的临床安全性及疗效进行客观评价。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V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门诊患者,年龄≥ 12岁,男女不限;
2 符合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病情严重程度轻、中度(60%≤FEV1占预计值﹤80%)的非急性发作期哮喘患者;
3 入选前12个月内有支气管舒张试验或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记录者;
4 同意参加本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若年龄≥ 12岁,<18岁的患者还需法定监护人签字。


4、排除标准
1 有心脏病、肿瘤、活动性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扩张、严重血液病患者或肝肾功能异常(ALT/AST超过正常值1.5倍,SCr超过正常值上限)。
2 严重且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3 合并糖尿病且血糖控制不佳(FPG≥7.0mmol/L)。
4 不能配合临床观察者。
5 已知对氯氟烷、乙醇、糖皮质激素过敏者。
6 正在应用细胞色素酶P450 3A系统强抑制剂(如酮康唑和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的患者。
7 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8 吸烟史≧10包年(包年=每天吸烟包数×吸烟年数)。
9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10 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该临床试验。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付秀华 中国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2 忻州市人民医院 杜秀玉 中国 山西 忻州
3 山西省汾阳医院 曹晓红 中国 山西 汾阳
4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刘建国 中国 山西 晋中
5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 张建旺 中国 山西 长治
6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覃益 中国 广西 柳州
7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李军 中国 江西 九江
8 钦州市中医医院 班健 中国 广西 钦州
9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易高 中国 广东 广州
10 黄冈市中心医院 王昌锋 中国 湖北 黄冈
1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3-07
2 柳州市妇幼保健院 同意 2017-03-23
3 山西省汾阳医院 同意 2017-04-27
4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同意 2017-05-05
5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同意 2017-06-06
6 黄冈市中心医院 同意 2017-06-20
7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同意 2017-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