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甲磺酸溴隐亭片受试者补偿17759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溴隐亭用于两种不同类型的适应症:内分泌系统适应症和神经系统适应症。 A.内分泌学适应症 月经不调及女性不孕症 由泌乳素引起的泌乳素过高或正常情况下:闭经(乳溢或无乳溢),月经过少; 黄体期过短;药物引起的高泌乳素血症(如某些精神治疗药和抗高血压药)。 与泌乳素无关的女性不孕症:多囊卵巢综合征;无排卵周期(与抗雌激素合用,如克罗米酚)。 男性高泌乳素血症 与泌乳素有关的性腺功能低下(少精,性欲减退,阳萎)。 泌乳素瘤 垂体泌乳素微腺瘤或大腺瘤的保守治疗;手术前服用,为减少肿瘤体积以利手术切除;手术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7759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本研究以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甲磺酸溴隐亭片(2.5 m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以原研厂家Bridging Pharma GmbH持有的甲磺酸溴隐亭片(规格:2.5 mg,商品名:Parlodel®)为参比制剂,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餐后条件下给药后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甲磺酸溴隐亭片和参比制剂甲磺酸溴隐亭片(Parlodel®)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 本研究以杭州沐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甲磺酸溴隐亭片(2.5 m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以原研厂家Bridging Pharma GmbH持有的甲磺酸溴隐亭片(规格:2.5 mg,商品名:Parlodel®)为参比制剂,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餐后条件下给药后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甲磺酸溴隐亭片和参比制剂甲磺酸溴隐亭片(Parlodel®)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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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男女均可,女性处于非妊娠且非哺乳期; |
2 | 年龄18~65周岁(包含临界值)的健康受试者; |
3 |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0~27.9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0 kg; |
4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
5 | 受试者同意保证在给药前2周(男性受试者自第一次给药后)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非药物方式进行适当的避孕,且无捐卵(男性捐精)计划者。 |
4、排除标准
1 | 生命体征检查及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女性血妊娠、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HBs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筛查等检查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
2 | 有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泌尿、免疫系统及神经系统等严重疾病史或筛选期有上述系统疾病者,尤其是冠状动脉疾病或其他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瓣膜病等,且研究医生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 |
3 | 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或易发生哮喘、皮疹、荨麻疹等;或已知对本品活性成分及其辅料、溴麦角环肽、其他麦角碱、甲氧氯普胺或对扑热息痛、苯海拉明、地西泮或任何吩噻嗪类相关化合物有过敏史; |
4 |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滥用药物筛查呈阳性; |
5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使用外用制剂或局部用药制剂除外); |
6 | 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 |
7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
8 |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
9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超过200 mL); |
10 |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 |
11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 |
12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分配试验号前发生急性疾病; |
13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
14 |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呈阳性; |
15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的饮食; |
16 | 筛选前30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药物(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H2拮抗剂—雷尼替丁、西咪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或CYP3A4 抑制剂和诱导剂(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环丙沙星、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奥美拉唑等)者; |
17 | 筛选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具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活性的物质者,如苯乙肼、异烟肼等;筛选前28天内使用过能致锥体外系反应的药物者; |
18 | 患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严重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者; |
19 | 体格检查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
20 | 受试者主动退出; |
21 | 受试者入组已满; |
22 | 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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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市第五医院 | 郑超 | 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1 | 厦门市第五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