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盐酸氟桂利嗪胶囊无招聘试药员补偿1281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1.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2.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2813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规格:5mg(以氟桂利嗪计);生产企业:郑州瑞康制药有限公司)和参比制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商品名:西比灵®;规格:5mg(以氟桂利嗪计);生产企业: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持证商: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餐后状态下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和参比制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西比灵®)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观察中国健康受试者在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规格:5mg(以氟桂利嗪计);生产企业:郑州瑞康制药有限公司)和参比制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商品名:西比灵®;规格:5mg(以氟桂利嗪计);生产企业: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持证商: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餐后状态下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和参比制剂盐酸氟桂利嗪胶囊(西比灵®)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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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健康受试者,男女兼有,≥18周岁; |
2 | 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体重指数为19.0-26.0kg/m2(含边界值,计算公式=体重/身高2); |
3 | 受试者于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自愿参加该试验。 |
4、排除标准
1 | 具有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的(包括但不限于)消化、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呼吸、免疫、血液与造血等系统疾病者;具有上述脏器或系统严重疾病史,可能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 |
2 | 患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 |
3 | 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检查显示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
4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抗-HCV)、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抗-HIV)、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抗TP)检测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5 | 存在研究者判定为有临床意义的食物、药物过敏或其他变态反应性疾病史(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既往对盐酸氟桂利嗪胶囊及其辅料过敏者; |
6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规定(如对标准餐食物及乳糖不耐受等)者; |
7 | 吞咽困难者; |
8 |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试验药物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催眠药、镇静药或抗癫痫药(如托吡酯)等】;或第1周期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及保健品者; |
9 | 第1周期给药前48h内食用过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可乐、巧克力等)或食用过火龙果、芒果、葡萄柚(西柚)等芸香科果实及其制成的饮料,或食用过含酒精的食物或饮料或有剧烈运动(足球、篮球、跑步、健身操、游泳同等强度运动超过30分钟),或具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0 | 有嗜烟习惯(筛查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饮酒习惯(筛查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超过28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00mL葡萄酒)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11 | 既往有吸毒史、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筛查阳性者; |
12 | 给药前24小时内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查>0mg/100mL者;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出血(出血量≥400mL)或试验期间有献血计划者; |
14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15 | 筛选前2周内发生过无保护性行为的女性; |
16 | 筛选前2周内至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有效的物理避孕措施(如避孕套、子宫内节育器、避孕环、结扎、禁欲等;安全期避孕法不包含在内)进行避孕(包括受试者伴侣)者,或计划捐精捐卵者; |
17 | 筛选前3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8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手术者; |
19 | 筛选前2周内接种过疫苗或在试验期间有疫苗接种计划者; |
20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或静脉采血困难者; |
21 |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22 | 受试者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试验者; |
23 | 研究期间需进行如驾驶或者操作危险性机器的活动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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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 李海菊 | 中国 | 山西省 | 长治市 |
1 | 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药物与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