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 日喀则地区UB-221 皮下注射剂试药招聘工资27379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慢性自发性荨麻疹 |
试验分期 | I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4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7379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 CSU 患者中各种 UB-221SC 剂量与安慰剂相比的疗效。次要目的:评估 CSU 患者中不同剂量队列的疗效;评估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后至完全缓解(UAS7=0)、UAS7≤6和首次复发时间方面的疗效;评估UB-221 SC 对于首次给药后至首次使用补救药物时间、补救药物使用天数和每周使用补救药物的片剂数量方面的疗效;评估 CSU 患者中不同剂量队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CSU 患者中 UB-221 SC 的药代动力学(PK);CSU 患者中不同剂量队列的药效学(PD);CSU 患者中不同剂量队列的免疫原性;评估 CSU 患者不同剂量组的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探索性目的:探索 UB-221 SC 在 CSU 患者中的作用机制。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评估 CSU 患者中各种 UB-221SC 剂量与安慰剂相比的疗效。次要目的:评估 CSU 患者中不同剂量队列的疗效;评估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后至完全缓解(UAS7=0)、UAS7≤6和首次复发时间方面的疗效;评估UB-221 SC 对于首次给药后至首次使用补救药物时间、补救药物使用天数和每周使用补救药物的片剂数量方面的疗效;评估 CSU 患者中不同剂量队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CSU 患者中 UB-221 SC 的药代动力学(PK);CSU 患者中不同剂量队列的药效学(PD);CSU 患者中不同剂量队列的免疫原性;评估 CSU 患者不同剂量组的皮肤病生活质量指数(DLQI)。探索性目的:探索 UB-221 SC 在 CSU 患者中的作用机制。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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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在进行任何评估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
2 | 年龄≥18岁至 ≤ 75岁的男性和女性成人受试者。 |
3 | 体重≥50千克(kg)的男性受试者;体重≥45千克(kg)的女性受试者。 |
4 |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及其伴侣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使用2种医学上接受的避孕方法(如屏障避孕[男用避孕套、女用避孕套或含杀精凝胶的阴道隔膜]、激素避孕[植入剂、注射剂、复合口服避孕药、透皮贴剂或避孕环]以及宫内节育器)(无生育能力的女性和绝育男性除外)。 *筛选访视前至少6个月接受了双侧 Essure®植入剂(或类似物)置入的女性受试者;接受了双侧输卵管结扎、子宫切除或双侧卵巢切除术的受试者;或处于闭经状态,筛选访视前至少2年内未来过月经的女性受试者,可由研究者判断为无生育能力。 |
5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访视时的妊娠结果必须为阴性。 |
6 | 在随机化(第1天)时,受试者被诊断为抗组胺药难治性慢性自发性荨麻疹(CSU),定义为包含所有如下情况: -CSU 诊断≥6个月。 -入组前任何时间存在瘙痒和荨麻疹≥连续6周,尽管在此期间使用了抗组胺药治疗。 -随机化(第1天)前7天内, UAS7 评分≥16 且 HSS7≥8。 -筛选访视日或第1天(随机化)时门诊 UAS≥4。 -患者必须在筛选访视前至少连续3天接受用于 CSU 的抗组胺药治疗,并且必须于筛选访视日记录当前使用情况。 |
4、排除标准
1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重大疾病史(CSU 除外)或重大临床状况。 |
2 | 可能混淆研究评估和结果的任何其他慢性瘙痒相关皮肤病(例如,特应性皮炎、大疱性类天疱疮、疱疹样皮炎、老年性瘙痒等)。 |
3 | 经明确定义的除 CSU 以外的慢性荨麻疹症状潜在病因。包括内容如下: -CSU 患者不应患有以一定的相关方式影响其日常症状的诱导性荨麻疹,包括但不限于人为性-、冷性-、热性-、日旋光性-、压力性-、延迟压力性-、水性-、胆碱能-或接触性荨麻疹。 -可能出现荨麻疹或血管性水肿症状的疾病,例如荨麻疹性血管炎、多形性红斑、皮肤肥大细胞增多(色素性荨麻疹)和遗传性或获得性血管性水肿(例如由于 C1 抑制剂缺乏引起)。 |
4 | 存在药物反应伴嗜酸粒细胞增多和全身性症状(DRESS)综合征、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史。 |
5 | 研究者判断在筛选访视前1年内存在严重心血管或脑血管疾病史。 |
6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参与研究的患者具有存在重大安全性风险的 ECG 异常史或当前 ECG 诊断异常。 |
7 | 受试者存在药物滥用史或重度饮酒史。重度饮酒定义为筛选访视前30天内,相同场合下连续5天或5天以上饮用5杯或更多杯含酒精饮品(例如:≥60盎司/1700mL 普通啤酒25盎司/700 mL 葡萄酒;7.5盎司/213mL蒸馏酒 。 |
8 | 筛选访视时血小板计数<100,000/uL。 |
9 | 在筛选访视时存在肾病和/或血清肌酐值>1.5倍正常值上限(ULN)。 |
10 | 筛选期间确认实验室肝检查值异常(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且>3.0倍正常值上限(ULN)的受试者。 |
11 | 筛选访视时,受试者粪便虫卵或寄生虫检查结果呈阳性;如果寄生性感染治疗后再次粪便检查结果呈阴性,则可考虑进行重新筛选。 |
12 | 筛选访视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结果呈阳性或丙型肝炎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 |
13 | 筛选访视时, HIV 检测结果呈阳性。 |
14 | 筛选访视时,结核病试验结果呈阳性。 |
15 | 妊娠期或哺乳期(breastfeeding/lactating)女性。 |
16 | 对任何单克隆抗体、研究药物或试验用药品配方(例如,组氨酸和海藻糖)或其它药物的过敏或速发严重过敏性反应史,研究者或医学监查员据此认为禁止参与本研究。 |
17 | 对抗组胺药(如非索非那定、氯雷他定、地氯雷他定、西替利嗪、左西替利嗪、卢帕他定、比拉斯汀)或任何成分有禁忌或超敏反应。 |
18 | 在使用方案禁用药物/程序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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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徐金华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 丁杨峰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 李邻峰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4 | 广东省皮肤病医院 | 杨斌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5 | 苏北人民医院 | 朱晓芳 | 中国 | 江苏省 | 扬州市 |
6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韩秀萍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7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黎静宜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8 |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 胡凤鸣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9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耿松梅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10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郭芸 | 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3-0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