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AK132注射液受试者招募补偿金1830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晚期恶性实体瘤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1830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价AK132治疗晚期恶性实体瘤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估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的发生情况,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未达到MTD情况下的最大给药剂量(MAD),并确定II期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 1.评价AK132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评价AK132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体内的免疫原性。 3.初步评估AK132在晚期恶性实体瘤中的抗肿瘤活性。 探索性目的: 1.探索受试者肿瘤组织中与AK132抗肿瘤活性相关的生物标志物。 2.探索受试者外周血中细胞因子水平与药物安全性的关系。 3.探索AK132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研究要求的指定研究程序前签署。
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年龄≥18岁且≤75岁,男女均可。
3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恶性实体瘤; a)剂量递增阶段: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没有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方案不耐受的受试者。 b)剂量扩展阶段:经中心实验室确认的CLDN18.2阳性(≥1%肿瘤细胞的CLDN18.2膜染色强度≥1+),且经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没有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不耐受的受试者(优先入组胃/胃食管交界处腺癌和胰腺导管腺癌)。
4 末次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结束时间至首次给药至少间隔3周,小分子靶向药物(TKI)或口服氟尿嘧啶类至首次给药至少间隔2周。
5 剂量扩展阶段受试者需提供既往存档肿瘤组织样本或者新鲜肿瘤组织活检样本。
6 根据RECISTv1.1标准,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肿瘤病灶。
7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织(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8 预期生存期≥3个月。
9 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
10 首次给药前7天内,育龄期女性必须确认血清妊娠试验为阴性并同意在研究药物使用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0天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


4、排除标准
1 已知存在有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脑转移、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软脑膜疾病。
2 存在有临床症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经常性引流的腹水(≥1次/月)。
3 在筛选期,受试者出现研究者认为临床不可接受的原发疾病恶化的症状或体征。
4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管病史的。
5 在首次给药前4周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
6 在过去3年内存在活动性恶性肿瘤,但参加研究的肿瘤和已治愈的局部肿瘤除外。
7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溶血性贫血史(包括Evans综合征)。
8 有红细胞或血红蛋白生成或代谢缺陷史(如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镰刀形红细胞贫血、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
9 首次给药前28天内除诊断实体瘤之外有其它大手术,或预计在研究期间需要进行大手术。
10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心脑血管疾病或心脑血管风险因素。
11 根据NCICTCAEv5.0标准定义≥2级周围神经疾病。
12 存在活动性憩室炎。
13 存在严重神经或精神疾病,包括痴呆和癫痫发作。
14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5 首次给药前2周内针对任何肿瘤病灶进行姑息性局部治疗、接受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草药或中成药。
16 对于既往使用过抗PD-1/PD-L1/CTLA-4或任何其他免疫治疗或免疫肿瘤学(IO)药物的受试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需要排除: (1)既往出现过免疫治疗导致的3级及3级以上irAE、导致永久停药的irAE、2级免疫相关的心脏毒性或任何级别的神经或眼部irAE。 (2)在本研究筛选之前,既往免疫治疗时的所有不良事件尚未完全缓解或缓解至1级。 (3)受试者需要系统性使用除糖皮质激素外的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免疫相关不良事件,或者在既往免疫治疗时出现复发性免疫相关不良事件,需要再次使用糖皮质激素。
17 在首次给药前14天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受试者。
18 既往抗肿瘤治疗未能缓解的毒性,定义为未消退至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NCICTCAEv5.0)0级或1级,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但脱发/色素沉着除外。
19 已知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或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产生严重超敏反应的病史,已知对AK132或其任何成份有过敏或超敏反应史的受试者。
20 既往使用过靶向CD47-SIRPα通路或Claudin18.2的任何抗肿瘤药物。
21 研究治疗开始前2年内需要系统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复发或计划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炎症性肠病、乳糜泻、韦格纳综合征、桥本甲状腺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病或自身免疫性肝炎。
22 已知存在活动性肺结核。怀疑有活动性肺结核的受试者,需结合胸部影像学检查、痰液以及通过临床症状和体征排除。
23 活动性乙型肝炎或活动性的丙型肝炎受试者。
24 已知存在免疫缺陷病史或者HIV检测阳性者。
25 已知存在间质性肺病或非感染性肺炎,该疾病目前有症状或既往需要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与研究治疗相关的毒性评估或管理。
26 活动性感染,包括研究给药前2周需要静脉使用抗生素、抗真菌治疗的感染、筛选期出现不明原因的发热。
27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28 在首次给药前的28天内接种了活疫苗。如果入选,受试者在研究期间或末次给予AK132后120天内不得接种活疫苗。
29 正在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30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导致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有风险,或将干扰研究药物的评价或受试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解析的任何状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或地区 省(州) 城市
1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徐瑞华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2 福建省肿瘤医院 林宇 中国 福建省 福州市
3 襄阳市中心医院 易铁男 中国 湖北省 襄阳市
1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