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酒泉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招募试药员工资15382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1)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50mg、100mg、200mg: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合用。 2)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100mg、200mg: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5382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规格: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200mg(沙库巴曲97mg/缬沙坦103mg))为受试制剂,以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持证的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商品名:诺欣妥®,规格: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200mg(沙库巴曲97mg/缬沙坦103mg))为参比制剂,在餐后状态下考察两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和参比制剂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诺欣妥®)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以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规格: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200mg(沙库巴曲97mg/缬沙坦103mg))为受试制剂,以Novartis Pharma Schweiz AG持证的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商品名:诺欣妥®,规格:以沙库巴曲缬沙坦计200mg(沙库巴曲97mg/缬沙坦103mg))为参比制剂,在餐后状态下考察两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和参比制剂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诺欣妥®)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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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年龄为18~65岁(包括18岁和65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性别比例适当; |
3 | 男性体重≥50.0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 |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血清病毒学、β-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仅女性))、酒精呼气试验、尿液药物滥用筛查、12导联心电图、胸部X片(正位)检查,结果显示正常或经研究者判断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
5 |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
4、排除标准
1 | 过敏体质或有药物、食物过敏史,或已知对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或其任一组分过敏或对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 |
2 | 有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神经系统、骨骼系统等慢性疾病或严重疾病史;患有胃肠功能障碍、消化性溃疡、胃肠手术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疾病史或手术史; |
3 | 有血管性水肿的既往史者; |
4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5 |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品或者保健品,及接种过疫苗者; |
6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7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17.7mL乙醇,即1单位=354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4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8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5支者,或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9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
10 | 筛选前7天内服用过有可能影响药物代谢的特殊饮食(包括西柚、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巧克力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或含咖啡因、黄嘌呤成分的饮食等),或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 |
11 | 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12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遵守提供的饮食和相应的规定;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过血(包括血液成分)或失血≥400mL,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包括血液成分)者; |
14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15 | 自筛选日前2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不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有捐精、捐卵计划; |
16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17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
18 |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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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 郭风雪 | 中国 | 河北省 | 邢台市 |
1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附属医院 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