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盐酸伐地那非片临床试验误工费13353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治疗男性阴茎勃起功能障碍。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3353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伐地那非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AUC和Cmax)为生物等效性评价指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评估受试制剂(杭州民生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伐地那非片,规格:20mg)和参比制剂(Bayer AG持证的盐酸伐地那非片,规格:20mg;商品名:Levitra®)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以伐地那非的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AUC和Cmax)为生物等效性评价指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空腹和餐后状态下评估受试制剂(杭州民生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伐地那非片,规格:20mg)和参比制剂(Bayer AG持证的盐酸伐地那非片,规格:20mg;商品名:Levitra®)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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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2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 |
3 | 性别:中国男性; |
4 | 年龄:≥18周岁(包括边界值); |
5 | 体重指数范围为19.0~26.0kg/m2【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kg/m2)】(包括边界值),体重不低于50kg(包括50kg)。 |
4、排除标准
1 | 对伐地那非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
2 | 目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 |
3 | 目前存在有吞咽困难或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
4 | 既往或目前存在阴茎解剖畸形,或者阴茎勃起无法消退者; |
5 | 既往或现有家族退行性眼部疾病如色素性视网膜炎,曾出现过色弱或视力丧失者、突发性耳聋或听力丧失者; |
6 |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7 | 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具体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
8 | 有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病史和/或传染病筛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具体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
9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大于200mL者,和/或2周内献血液成分者; |
10 | 首次服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改变胃肠道环境(如质子泵抑制剂泰妥拉唑、奥美拉唑、兰索拉唑、埃索拉唑等;H2拮抗剂西咪替丁、雷尼替丁、法莫替丁等;抗酸剂碳酸氢钠、氧化镁、氢氧化铝、三硅酸镁等;胃黏膜保护剂硫糖铝等)或肝酶活性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地塞米松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环丙沙星、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甲硝唑、酮康唑、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等)者; |
11 | 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和中草药),但发挥局部作用的外用药物和滴眼液除外; |
12 |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接种过疫苗或计划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接种疫苗者; |
13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且服药者; |
14 | 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和/或有药物依赖史者,包括中草药,或尿药筛查阳性者; |
15 |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6 |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或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 |
17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8杯以上,1杯=250mL)或不同意给药前48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食物、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汁(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产品者; |
18 | 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 |
19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乳糖不耐受(如喝牛奶腹泻)或参加餐后试验对标准高脂高热餐不耐受者; |
20 | 晕针晕血、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或采血困难者; |
21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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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岳阳市人民医院 | 谢明 | 中国 | 湖南省 | 岳阳市 |
1 | 岳阳市人民医院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3-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