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阿拉善盟布瑞哌唑片招募受试者补偿6536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成人重度抑郁症(MDD)的辅助治疗;成人和13岁及以上儿童的精神分裂症的治疗;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相关激越的治疗。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45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6536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布瑞哌唑片(规格:2 mg,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布瑞哌唑片(Rexulti,规格:2 mg,Otsuka Pharmaceutical Co., Ltd.生产)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布瑞哌唑片(规格:2 mg)和参比制剂布瑞哌唑片(Rexulti,规格:2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研究目的:研究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布瑞哌唑片(规格:2 mg,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与参比制剂布瑞哌唑片(Rexulti,规格:2 mg,Otsuka Pharmaceutical Co., Ltd.生产)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评价空腹和餐后状态下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估受试制剂布瑞哌唑片(规格:2 mg)和参比制剂布瑞哌唑片(Rexulti,规格:2 mg)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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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2 |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
3 |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自筛查前14天内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捐精及捐卵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4 | 年龄为45周岁以上(包括45周岁)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5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8.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6 | 无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系统、免疫系统、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 |
4、排除标准
1 | 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平均日吸烟量≥5支者,试验期间(自筛查日至试验结束为止)不能戒烟者; |
2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皮疹、面部肿胀等),或过敏体质,已知对本药及其辅料组分或类似物过敏者; |
3 | 有大量饮酒史者【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约10 mL酒精,约啤酒(按3.5%计)285 mL,或烈酒(按40%计)25 mL,或葡萄酒(按10%计)100 mL】; |
4 | 有晕针晕血史或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 |
5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者; |
6 | 有既往精神病史,或有家族精神病史者; |
7 | 有癫痫、抑郁症、阿尔兹海默氏病性痴呆、高血糖或糖尿病病史者; |
8 | 有肌张力障碍个人史或家族史,或曾发生药源性肌张力障碍者; |
9 | 有体位性低血压史或存在体位性低血压者; |
10 |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11 | 在给药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者(不包括女性生理性失血); |
12 | 在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器械临床试验,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3 | 在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 |
14 | 在给药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者; |
15 | 在给药前7天内使用了任何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 |
16 | 在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药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利福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氯化烃杀虫剂(DDT类)、降血糖药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酮康唑、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等】以及抗精神病、抗抑郁、抗焦虑等治疗神经、精神障碍类疾病的药物者; |
17 | 在给药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比如葡萄柚)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8 | 在给药前48 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者; |
19 | 在给药前48 h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筛查阳性者; |
20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耐受高脂餐,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和作息安排者; |
21 | 有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22 | 给药后至研究结束期间需驾驶汽车或操作复杂仪器者; |
23 |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情况者,包括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或实验室检查; |
24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或梅毒初筛阳性者; |
25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或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 |
26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27 | 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者; |
28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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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 | 丁秀娟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 | 河南(郑州)中汇心血管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