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阿拉善盟HC-1119软胶囊受试者招募补偿4225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8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4225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估HC-1119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为HC-1119软胶囊的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次要目的 评估HC-1119软胶囊在轻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A级)、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B级)和肝功能正常的男性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2 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3 受试者(包括伴侣)愿意自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2;
4 年龄为18~68岁男性受试者(包括18岁和68岁);
5 体重不低于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8~30 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
6 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血压正常(90 mmHg≤收缩压≤140mmHg 和60 mmHg≤舒张压≤90mmHg),肝功能不全受试者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经研究者判 定适合参加本研究;凝血功能:PT 延长≤6 秒,PTA≥40%;血常 规:中性粒细胞≥1.5 × 109 /L,血红蛋白≥90g/L,血小板≥50×109 /L;ALT 及 AST≤5×ULN;
7 肝功能正常的受试者,既往无重要脏器的严重原发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呼吸系统、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8 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还需符合以下入选标准: 筛选前4周内未用药,或对肝功能损害和/或其他合并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的有至少4周的稳定用药且用药不需要调整(包括用药种类、剂量或服药频率)(方案禁用药除外);
9 通过既往病史、体检、血清学指标(如白蛋白、胆红素、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凝血酶原时间等)、肝活检或影像学检查(如计算机 X 线断层摄影术,磁共振成像,超声波检查,腹腔镜等)确诊为肝功能损害且有文件证明者;
10 既往原发性肝脏疾病(药物性肝损害、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除外)导致的Child-Pugh分级为A级/轻度(Child Pugh 评分:5~6 分)或B级/中度(Child Pugh 评分:7~9 分)的肝脏功能不全患者。


4、排除标准
1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2 对试验药品HC-1119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者;
3 筛选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摄入的酒精量超过如下标准:女性超过 14 g(例如,145 mL 葡萄酒、497 mL 啤酒或 44 mL 低度白酒),男性 超过 28 g(例如,290 mL 葡萄酒、994 mL 啤酒或 86 mL 低度白酒) 或给药前 48 h 内摄取过任何含有酒精的制品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20 mg/dl);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 mL);
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服用过中草药或CYP3A4、CYP2C9或CYP2C8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者,如大环内酯类抗菌药物(如克拉霉素、红霉素)、抗磺胺类药物(如磺胺嘧啶、磺胺甲基异恶唑、甲氧苄啶)、解热镇痛抗炎药(如保泰松、安替比林、塞来昔布)、抗真菌药(如伊曲康唑、氟康唑、伏立康唑、酮康唑、咪康唑,局部皮肤用药的情况可除外)、抗抑郁药(如氟伏沙明、舍曲林、氟西汀、帕罗西汀)、巴比妥类(如巴比妥、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吉非贝齐、孟鲁司特、槲皮素、苯妥英钠、利福平、卡马西平、胺碘酮者;
6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1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研究(参加了药物临床研究但未服药者可纳入);
7 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胃肠道手术或其它外科大手术者;
8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如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过缓、II-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或QTcF间期延长(QTcF≥470 ms)(按Fridericia’-s公式校正)或临床医生判定有其它临床意义的异常);
9 既往有癫痫发作史,包括任何发热性癫痫发作史或反复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史,以及任何增加癫痫发作风险的情况(如中风史、脑动静脉畸形史、需住院治疗的外伤性脑损伤史和腔隙性脑梗死);
10 应用肾脏病饮食调整(modification of diet in renal disease,MDRD)公式计算的估计肾小球滤过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eGFR)< 60 mL/min/1.73m2(MDRD计算公式见附录8);
11 患有恶性肿瘤,或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已进行治疗且无复发征象的皮肤非黑色素瘤,和已切除的宫颈上皮内瘤变除外);
12 预估试验期间可能有手术或住院倾向者;
13 给药前1天内进食过任何含有酒精(或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葡萄柚汁/西柚汁、含有甲基黄嘌呤(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功能饮料)的食物或饮料,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14 尿药物筛查阳性(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
15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不适宜参加本研究因素的受试者;
16 序号16-18排除标准仅适用于肝功能正常受试者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或丙肝核心抗体/抗原、HIV抗体或梅毒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
17 筛选前4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食物补充剂者;
18 既往有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等病史,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19 序号19-24仅适用于肝功能不全的受试者 患有高血压且经两种或两种以上降压药治疗无法下降到以下范围内者(收缩压<160mmHg 和舒张压<100mmHg)者;
20 有肝移植史;
21 肝衰竭受试者,或合并肝性脑病、肝细胞癌、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等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与研究的并发症的肝硬化受试者;
22 有胆汁性肝硬化,胆道梗阻,胆汁淤积性肝病等影响胆汁排泄的疾病;
23 除肝脏原发疾病本身外,有任何严重疾病史,或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病史或/和异常有临床意义临床实验室检查,包括但不仅限于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或血液、免疫、精神及代谢疾病病史;
24 HIV抗体筛查呈阳性者;若梅毒抗体阳性需增加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检测,如RPR同时阳性,需排除。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赵久法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2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周焕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1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