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地区HR19034滴眼液临床试验补偿金5748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延缓儿童近视进展
试验分期 III期
年龄 6岁(最小年龄)至12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09;已入组人数国内:3;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5748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探索HR19034滴眼液用于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最佳浓度;以赋形剂为对照,评价2种浓度 HR19034滴眼液用于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比较组间不良事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评估2种浓度HR19034滴眼液用于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6≤年龄<12岁,性别不限;
2 屈光状态符合下述条件: a) 睫状肌麻痹后电脑验光检测双眼等效球镜光度在-0.50D~-4.0D之间(包括-0.50D和-4.0D), b) 睫状肌麻痹后电脑验光检测双眼散光≤1.5D, c) 睫状肌麻痹后电脑验光检测双眼屈光参差≤1.5D,
3 双眼眼压≤21mmHg;
4 双眼最佳矫正远视力优于或等于logMAR 0;
5 家长/监护人理解方案,愿意接受阿托品或赋形剂的随机分组;
6 患者本人清楚了解、自愿参加该项研究,并由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对所研究的药物或其成分过敏;
2 任一只眼睛患有屈光系统的异常;
3 可能影响屈光发育或者易进展为高度近视的疾病等;
4 任一只眼患有其他影响视力的眼部异常及疾病等;
5 任一只眼有青光眼病史和(或)浅前房;
6 既往或者目前合并有明显斜视、弱视或眼球震颤
7 进行过眼睑、斜视、内眼或屈光手术;
8 筛选前 3个月内全身或局部使用过影响疗效评价的药物;
9 一个月内使用过近视控制治疗方法;
10 既往或目前患有全身性疾病;
11 具有明确高度近视家族史;
12 随机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3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的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 黎晓新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2 北京医院 喻晓兵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3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陈跃国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4 重庆华厦眼科医院 谢汉平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5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张文芳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6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接 英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郭文毅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8 天津市眼科医院 李丽华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1 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6-25
2 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