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HL-085胶囊临床试验招募补贴17667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NF1突变型丛状神经纤维瘤 |
试验分期 | I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7667元 |
1、试验目的
Ⅱa 研究阶段主要目的:评估 HL-085 9mg BID 剂量下或进一步探索 RP2D 剂 量下治疗成人 NF1 突变型、无法手术完整切除的丛状神经纤维瘤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 Ⅱb 研究阶段主要目的:评估 HL-085 在Ⅱa 研究阶段的 RP2D 剂量下治疗成 人NF1突变型、无法手术完整切除的丛状神经纤维瘤患者的ORR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Ⅱa 研究阶段主要目的:评估 HL-085 9mg BID 剂量下或进一步探索 RP2D 剂 量下治疗成人 NF1 突变型、无法手术完整切除的丛状神经纤维瘤患者的客观缓解率(ORR) Ⅱb 研究阶段主要目的:评估 HL-085 在Ⅱa 研究阶段的 RP2D 剂量下治疗成 人NF1突变型、无法手术完整切除的丛状神经纤维瘤患者的ORR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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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18 岁 |
2 | 临床已明确诊断为无法手术完整切除的有症状丛状神经纤维瘤 (PN),同时受试者需有 NF1 基因突变检测阳性或至少符合以 下一个标准: 1、 ≥6 个皮肤牛奶咖啡斑(斑块最大直径>1.5cm); 2、 腋窝或腹股沟区雀斑; 3 、2 个或以上的 Lisch 结节(虹膜错构瘤); 4 、1 个特征性的骨损害:蝶骨大翼发育不良或长管状骨皮质菲 薄、伴有假关节形成; 5、 视神经胶质瘤; 6、一级亲属中有 NF1 患者 |
3 | PN 可测量(≥3cm),包括术后残留灶;PN 需能进行 MRI 分析 |
4 | ECOG 评分 0~2 分 |
5 | 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 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
6 | 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
4、排除标准
1 | 不能行 MRI 检测者(假肢,假体,牙套等)或病灶无法行 MRI 评估者 |
2 | 需接受相关治疗的视神经胶质瘤患者 |
3 | 有手术倾向或合并恶性肿瘤需接受相关治疗者 |
4 | 开始给药前 7 天内进行的实验室检查确定: 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 血红蛋白<90g/L 血小板计数<100×10^9/L AST、ALT>2 倍正常范围上限(ULN) 总胆红素>1.5 倍 ULN(对于 Gilbert 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2.5 倍 ULN) 血清肌酐>ULN 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1.73 m2(血清肌酐高 于 ULN 者) CK>1 倍 ULN |
5 | 血清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或经研究者判断,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 物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 30 天内,有望怀孕、哺乳或不愿采用有 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的育龄女性配偶); 绝经后女性患者必须已绝经至少 12 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 力 |
6 | 不能口服药物,吞咽困难或有难治性恶心和呕吐、吸收不良、炎 性胃肠道疾病或肠道切除手术、体外胆汁分流或任何可能导致药 物吸收不充分者 |
7 | 既往或目前有视网膜静脉阻塞(RVO)、视网膜色素上皮脱离 (RPED)、中心性浆液性视网膜病变(CSR)等视网膜疾病(研 究疾病导致的视网膜病变除外) |
8 | 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Anti-TP)阳性、 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 HCV RNA 阳性、乙型肝炎病 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 HBV DNA 阳性 |
9 | 先天性冠状动脉疾病、先天性长 QT 综合征、QTcF>450msec、射 血分数<53%或高血压者经药物控制后血压仍超过 140/90mmHg |
10 | 可能会干扰研究顺利进行的精神疾病或影响日常生活活动的疾 病 |
11 | 开始研究治疗前 4 周内,出现国家癌症研究所不良事件通用术 语标准(NCI CTCAE v5.0)中规定的 3 级及以上出血症状 |
12 | 间质性肺病或间质性肺炎,包括有临床意义的放射性肺炎(即影 响日常生活活动或需要干预治疗)的患者 |
13 | 未得到控制的伴随疾病或感染性疾病 |
14 | 研究给药前 6 个月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心肌梗死、重度/不稳定型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动脉旁路移植术、症状性充血性 心力衰竭、需要用药的严重心律不齐、难以控制的高血压、脑血 管意外事件、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症状性肺栓塞 |
15 | 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的患者 |
16 | 既往接受过 MEK1/2 抑制剂治疗者 |
17 | 研究给药开始前 4 周内,参加过其他任何临床研究治疗的患者 |
18 | 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 6 周内接受放疗者 |
19 | 接受 anti-NF1 治疗且有未解决的慢性毒性患者 |
20 | 正在接受并且不能在开始研究治疗前至少 1 周和研究期间停用 方案禁止的,影响 CYP 同工酶 CYP2C9 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 剂的静脉或口服药物的患者 |
21 |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 |
22 | 依从性差或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本研究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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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李青峰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1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专委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1-06-29 |
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专委会 | 同意 | 2021-0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