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尼妥珠单抗注射液临床试验招聘工资20675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头颈部鳞癌 |
试验分期 | II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90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0675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利用真实世界数据,评价尼妥珠单抗联合放化疗治疗局晚期头颈部鳞癌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次要目的:探索应用尼妥珠单抗的获益人群特征,发掘优势人群。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利用真实世界数据,评价尼妥珠单抗联合放化疗治疗局晚期头颈部鳞癌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次要目的:探索应用尼妥珠单抗的获益人群特征,发掘优势人群。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
2 | 经病理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Ⅲ-Ⅳb期头颈部鳞癌(包括口腔癌、口咽癌、下咽癌、喉癌,但鼻咽癌除外); |
3 | 2015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接受放化疗±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治疗; |
4 | 治疗方式中包含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的为研究组,不含尼妥珠单抗注射液的为对照组,从每家中心的所有对照组病例中随机抽取3倍于研究组的数量进行采集,如对照数量不足3倍则全部采集。 |
4、排除标准
1 | 合并头颈部肿瘤以外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
2 | 同步放化疗±尼妥珠单抗注射液治疗期间使用其他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具有抗肿瘤作用的中成药。 |
3 | 关键评价信息缺失。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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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郞锦义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张陈平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3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易俊林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4 | 北京肿瘤医院 | 孙艳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5 | 天津市肿瘤医院 | 王佩国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6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刘锐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7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 | 张欣欣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8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吴少雄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7-16 |
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同意 | 2021-08-11 |
3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同意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