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临床试验补偿9876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抑郁症
试验分期 I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9876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的有效性。次要目的——评价盐酸阿姆西汀肠溶片治疗抑郁症患者有效性、安全性、潜在的药效及预测性生物标志物和群体药代动力学特征,以及血浆药物浓度特点。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65周岁,性别不限;
2 符合DSM-5(《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重性抑郁障碍(MDD)诊断标准,单次发作或反复发作(296.2/296.3),不伴有精神病性症状;
3 筛选期和基线时,受试者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MADRS评分≥26分,且受试者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疾病严重程度CGI-S严重程度评分≥4分者;
4 对于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同意在研究期间及试验结束后的1个月内使用有效避孕方式以确保性伴侣或本人避孕有效;
5 能够阅读理解知情同意书内容,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受试者基线期的MADRS评分与筛选期相比,减分率≥25%;
2 受试者符合DSM-5其他精神障碍诊断标准(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双相及相关障碍、焦虑障碍、强迫及相关障碍、躯体症状及相关障碍等);
3 受试者符合DSM-5药物使用障碍诊断;
4 难治性抑郁症(既往使用两种不同机制的抗抑郁药,经足量足疗程(至少8周)治疗无效者);
5 器质性精神障碍,如因甲状腺功能减退导致的抑郁;
6 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性物质所致抑郁;
7 其他疾病或其他类型精神障碍存在抑郁症状者;
8 经哥伦比亚自杀严重程度评定量表(C-SSRS)评估以及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自杀风险,或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自杀行为者;
9 过敏体质者(例如对2种或2种以上药物或者对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过敏);
10 既往有恶性肿瘤史;
11 既往有眼压增高或窄角型青光眼病史;
12 受试者患有其他严重的躯体疾病,研究者认为不可入组,如未控制的高血压或伴有严重的不稳定的心血管疾病,严重的肝脏疾病、肾脏疾病、血液疾病、内分泌疾病、神经疾病等;
13 受试者患有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疾病,如活动性肠病、部分或完全肠梗阻、慢性腹泻等;
14 筛选前4周内使用改变肝酶(CYP2C19和CYP3A4)活性的药物或食物者,如地塞米松、利福平、奥美拉唑、西柚等;
15 筛选时12导联心电图出现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长QT综合征或QTc>450 ms(男性)/470 ms(女性)者;
16 受试者随机前停止使用联合应用致QT 间期延长的药物(左氧氟沙星、氟康唑、昂丹司琼、胺碘酮、甲硝唑、红霉素和氟哌啶醇等)或者可引起QT 间期延长和可能诱发TdP 的药物不足药物的5个半衰期;
17 筛选期受试者ALT或AST高于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5倍;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1.1倍;甲状腺功能5项中有2项或以上的指标异常(TSH、FT3、FT4、TT3或TT4检测值低于正常值下限的0.9倍或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1倍);
18 受试者随机前2周内有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异卡波肼、反苯环丙胺等,及利奈唑胺、亚甲基蓝等;
19 受试者随机前停止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或心境稳定剂不足药物的5个半衰期;
20 正在使用长半衰期药物(如氟西汀、长效抗精神病药等)的受试者;
21 受试者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电抽搐治疗(ECT),系统性心理治疗(人际关系治疗、动力性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经颅磁刺激治疗(TMS),迷走神经刺激(VNS),光治疗等,或经研究者判断目前受试者需要接受这类治疗;
22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为阳性者;
23 筛选前3个月内有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24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且服用试验药物者;
25 研究者认为具有其他任何不宜参加本试验情况的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李华芳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张鸿燕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3 北京回龙观医院 陈景旭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4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杨婵娟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5 深圳市康宁医院 张迎黎 中国 广东省 深圳市
6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余雪芹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7 湖南省脑科医院 杨栋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8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李毅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9 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 陶治平 中国 吉林省 四平市
10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蔺华利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11 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 栗克清 中国 河北省 保定市
12 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张建宏 中国 河南省 新乡市
13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 郭华 中国 河南省 驻马店市
14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徐勇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15 厦门市仙岳医院 王文强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16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院 黄劲松 中国 辽宁省 大连市
17 苏州市广济医院 柳艳松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18 江西省精神病院 魏波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19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王国强 中国 江苏省 无锡市
20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米国琳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21 天津市安定医院 王立娜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22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张璐璐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23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许秀峰 中国 云南省 昆明市
24 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徐向东 中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25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宋学勤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