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非布司他片试药招聘补偿11143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适用于痛风患者高尿酸血症的长期治疗,不推荐用于无临床症状的高尿酸血症。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80;已入组人数国内:80;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80 ;
补贴 11143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本研究以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研发的非布司他片( 规格: 40mg) 为受试制剂, 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 以原研厂家Teijin Pharma Limited生产的非布司他片( 规格: 40 mg, 商品名: Feburic®) 为参比制剂, 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餐后条件下给药后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非布司他片和参比制剂非布司他片( Feburic®) 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男女均可, 女性处于非妊娠且非哺乳期;
2 年龄大于 18 周岁( 包含临界值) 的健康受试者;
3 体重指数( BMI) =体重( kg) /身高 2( m2) , 体重指数在 18.0~27.9 kg/m2 范围内( 包括临界值) ; 男性受试者体重≥50.0 kg, 女性受试者体重≥45.0kg;
4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 GCP;
5 受试者同意保证在给药前 2 周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3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非药物方式进行适当的避孕。


4、排除标准
1 体格检查、 生命体征检查及血常规、 血生化、 凝血功能、 女性血妊娠、 尿常规、 12-导联心电图、 HBsAg、 HCV 抗体、 HIV 抗体、 梅毒筛查、 药物滥用筛查等检查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2 有心血管、 内分泌、 消化、 呼吸、 泌尿、 免疫系统及神经系统等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 且研究医生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
3 对两种或以上药物、 食物过敏; 或易发生哮喘、 皮疹、 荨麻疹等; 或已知对非布司他片及其辅料有过敏史;
4 有精神疾病史、 药物滥用史、 药物依赖史;
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14 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 非处方药、 中草药或保健品( 使用外用制剂或局部用药制剂除外) ;
6 试验前 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8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 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 1 单位=360 mL 啤酒或 45mL 酒精量为 40%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 ;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超过 200 mL);
10 每天饮用过量茶、 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 8 杯以上, 1 杯=250 mL);
11 试验前 3 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
12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分配试验号前发生急性疾病;
13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4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 24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呈阳性;
1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 7 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 如: 柚子汁) 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 分布、 代谢、 排泄等因素的饮食;
16 受试者主动退出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郑超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11-20
2 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2-04
3 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