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复方磺胺甲噁唑片招募补偿金13112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5)治疗卡氏肺孢子虫肺炎,本品系首选。 (6)卡氏肺孢子虫肺炎的预防,可用已有卡氏肺孢子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8;已入组人数国内:28;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28 ;
补贴 13112元
1、试验目的
研究健康受试者在空腹状态下,单次口服由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磺胺甲噁唑片(试验制剂,磺胺甲噁唑0.4g和甲氧苄啶80mg)和SUN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INC生产的复方磺胺甲噁唑片(参比制剂,磺胺甲噁唑0.4g和甲氧苄啶80mg)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并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的受试者,男女均可;
2 体重指数(BMI)在19~26范围内(含临界值)(BMI=体重(kg)/身高2(m2)),男性体重应≥50kg,女性体重应≥45kg;
3 试验前病史、体检、实验室项目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检测均正常或无临床意义的轻度异常,经研究医生判断为健康受试者;
4 女性受试者血妊娠试验阴性并在给药前14天到研究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恰当的避孕措施;男性受试者必须在给药前14天直到研究结束后6个月,采取有效的恰当的避孕措施,并且同意从给药直到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不进行捐精;
5 充分了解试验目的、试验性质、研究程序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6 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4、排除标准
1 已知对磺胺甲噁唑和甲氧苄啶(包括其他磺胺类抗菌药或含有磺胺成分的复方制剂以及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或者研究用药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或过敏体质(如对药物、食物、花粉等过敏)者;
2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3 正在接受因胃肠道疾病、痉挛、消化道溃疡、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抑郁障碍或肝脏疾病治疗者;
4 患有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5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消化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精神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卟啉症、叶酸缺乏者;
6 血液学筛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抗体(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梅毒螺旋体抗体(TP))阳性者;
7 精神或法律上的残疾者;
8 试验前1年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或有可能改变口服药物吸收和/或排泄的胃或肠手术或切除术史(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者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进行手术;
9 给药前3个月有献血或病理性失血者(≥400ml)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计划献血者;
1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等;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以及保健品类;
11 给药前6个月内有酒精滥用史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12盎司或360ml啤酒,1.5盎司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5盎司或150ml葡萄酒);
12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13 给药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浓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超过1L者;
14 试验前48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任何类型的烟草或饮酒、茶、咖啡或使用含黄嘌呤(如海鲜、动物内脏、香菇、大豆制品等)、茶碱、咖啡因、葡萄柚(西柚)、芒果、火龙果、柚子的食物或饮料,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且试验期间不能/不愿遵守研究要求者;
15 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
16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或药物滥用尿液筛查阳性者;
17 哺乳期的女性或HCG检查阳性者;
18 受试者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其配偶计划6个月内生育者;
19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吞咽困难者;
20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者;
21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者。 所有筛选失败的病例均需在研究病历中详细记录筛选失败原因。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 方伟 中国 重庆市 重庆市
1 重庆三峡中心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