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 克隆抗体注射液招募工资23537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中)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瘤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00;已入组人数国内:31;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3537元 |
1、试验目的
标准治疗失败且无有效治疗方法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考察JS004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标准治疗失败且无有效治疗方法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考察JS004的安全性、耐受性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最大耐受剂量(MTD)和Ⅱ期推荐剂量(RP2D)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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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病理学确诊的晚期实体瘤;剂量递增和病例拓展阶段纳入所有标准治疗失败且无有效治疗方法的患者,适应症拓展阶段纳入至少一线标准治疗失败后的患者; |
3 | ECOG:0~1; |
4 | 预期生存期≥12周; |
5 | 至少一个符合RECIST1.1和iRECIST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
6 | 自愿知情同意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对于无法提供治疗前新鲜活检样本的患者,可提供2年内存档样本; |
7 |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方案规定的相关实验室检查标准; |
8 | 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 天内血清或尿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 |
4、排除标准
1 | 已知对大分子蛋白质制剂或JS004组成成分过敏的患者; |
2 | 既往接受过抗BTLA或抗HVEM抗体治疗; |
3 |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除非是观察性(非干预性)临床研究或干预性研究的随访期; |
4 |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抗肿瘤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6周)、放疗、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生物治疗。JS004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或中成药制剂。可接受激素治疗非肿瘤相关疾病(如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以及激素替代疗法等)。不影响疗效评价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
5 | 因免疫相关不良反应而中止既往免疫治疗的患者; |
6 | JS004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 |
7 | 既往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
8 | JS004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
9 | JS004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恶性肿瘤。已根治的早期恶性肿瘤(原位癌或Ⅰ期肿瘤)除外,如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 |
10 | 存在症状性、未治疗或需要接受持续治疗(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治疗者,入组前临床稳定至少4周、排除新发或扩大转移证据并停用类固醇治疗的,可以入组; |
11 |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 5.0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
12 | 既往2年内患有自身免疫疾病,例如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或多发性硬化。 |
13 | 存在速发过敏反应、外用皮质类固醇无法控制的湿疹或哮喘病史; |
14 | 存在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
15 | 合并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持续的或活动性感染 、原因不明的发热> 38.5°C(肿瘤性发热受试者由研究者判断是否纳入研究)、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3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不受控的高血压、不稳定型心绞痛、心律失常、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或胃炎。 |
16 |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药物诱导的间质性肺疾病或级肺炎病史; |
17 | 存在活动性炎症性肠病史(如克罗恩氏病或溃疡性结肠炎); |
18 |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
19 | 存在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证据的患者。经治疗后,既往HBV感染者筛选期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HBV DNA拷贝数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上限,既往HCV感染者筛选期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入组; |
20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
21 | 合并白癜风、脱发和经激素替代治疗已控制的内分泌缺陷的患者,如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等,可以入组。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
22 |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安全、依从性、签署知情同意能力及影响研究结果解读的任何其他医学(如呼吸、代谢、先天性、内分泌或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精神或社会因素。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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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赫捷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2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曹宝山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3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叶峰 | 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4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张毅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5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陈明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6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王静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11-25 |
2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2-13 |
3 |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