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鲁比前列酮胶囊临床招募补偿17094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成人慢性特发性便秘;成人慢性非癌性疼痛患者因使用阿片类药物引起的便秘。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36 ; |
补贴 | 17094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考察受试者餐后状态下口服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鲁比前列酮胶囊48 μg(受试制剂,规格24 μg)与Sucampo Pharma Americas,LLC生产的鲁比前列酮胶囊48 μg(参比制剂,商品名:AMITIZA™,规格24 μg)后,估算其药代动力学参数,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目的:评估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鲁比前列酮胶囊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考察受试者餐后状态下口服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鲁比前列酮胶囊48 μg(受试制剂,规格24 μg)与Sucampo Pharma Americas,LLC生产的鲁比前列酮胶囊48 μg(参比制剂,商品名:AMITIZA™,规格24 μg)后,估算其药代动力学参数,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目的:评估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研制的鲁比前列酮胶囊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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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在18~55周岁(含18周岁和55周岁)的中国志愿者,男女不限。 |
2 | 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小于45 kg;体重指数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
3 | 试验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
4 | 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
4、排除标准
1 | 三年内有慢性或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疾病、胃炎、胃溃疡、肠炎,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 |
2 |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干扰试验结果或可能对志愿者参加试验带来潜在危害的任何疾病; |
3 |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或有特定过敏史(哮喘、荨麻疹、湿疹等)者; |
4 | 有肿瘤病史、机械性消化道梗阻病史、经常性头痛史、晕厥和低血压病史者; |
5 | 不能耐受静脉穿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
6 | 试验前6个月内接受过经研究者判断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或试验前4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7 | 服用试验药物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 |
8 | 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疫苗者; |
9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服用试验药物者; |
10 |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者或大量失血者(>450 ml,女性生理期除外); |
11 | 嗜烟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2 | 酗酒者或试验前1年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意停止饮酒或使用任何含酒精制品者; |
13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或不同意试验期间停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14 | 服用试验药物前7天内进食可能影响药物体内代谢的饮食(包括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火龙果、芒果、柚子、橘子、黄嘌呤饮食等),或研究者认为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饮食者; |
15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
16 |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2周至末次服药后3个月内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或有妊娠计划、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
17 |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3个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1年内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
18 | 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生命体征、腹部正位片及试验相关各项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 |
19 | 药筛(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结果阳性者; |
20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经研究者判断具有其它不宜参加试验原因者。 |
21 | 女性志愿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1)试验前30天内使用口服避孕药者;2)试验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者;3)妊娠或哺乳期女性;4)服用试验药物前妊娠试验呈阳性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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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沙市第三医院 | 李昕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1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