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IAH0968临床试验补贴10046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经标准治疗失败的HER2阳性晚期实体瘤患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I期/IIa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97;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0046元 |
1、试验目的
评价IAH0968在标准治疗失败的HER2阳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有效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评价IAH0968在标准治疗失败的HER2阳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及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I期/IIa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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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Ia期与Ib期年龄为18~65周岁(包含上下限),IIa期年龄为18~75周岁(包含上下限),国人男女均可。 |
2 | I期研究:Ia期与Ib期均纳入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的HER2阳性晚期实体瘤受试者。标准治疗失败是指:治疗过程中或末次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治疗过程中因毒副作用而不能耐受(既往接受标准治疗后出现≥4级的血液学毒性或≥3级的非血液学毒性)、新辅助/辅助治疗期间或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或复发。HER2阳性定义为:IHC 3+,或IHC 2+且经荧光原位杂交法(Fluorescence in situ hybridization,FISH)检测呈阳性/HER2基因扩增。 |
3 | IIa期研究:队列1纳入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经标准治疗失败的HER2阳性晚期胆道系统肿瘤患者。队列2纳入经病理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初治的HER2阳性晚期胆道系统肿瘤患者。 |
4 | 根据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可测量病灶未接受过局部治疗(包括局部放疗、消融及介入治疗等)。 |
5 | 体力状况评分ECOG为0~1分。 |
6 | 具有良好的器官功能(正常值上限以各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为准),若检查前接受了升白药、促血小板生成素、集落刺激因子,应至少清洗1周。实验室检查应满足:①血常规:血红蛋白(HGB)≥100 g/L、白细胞计数(WBC)≥3.0×109/L、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血小板计数(PLT)≥75×109/L;②血生化: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和谷草转氨酶(AST)≤3.0×ULN、血清肌酐(Cr)≤1.5×ULN或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法(附件1)计算肌酐清除率≥50 mL/min。 |
7 |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8 | 预计生存期≥3个月。 |
9 | 受试者需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6个月内至少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女性: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等;男性:如避孕套、禁欲等),女性受试者需为非哺乳期。 |
10 | 对研究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受益充分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良好,能够配合完成研究与随访。 |
4、排除标准
1 | 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超敏反应。 |
2 | 尚未从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反应中恢复(参照CTCAE 5.0判断,血液学毒性≥2级,非血液学毒性≥1级)。脱发、色素沉着或研究者判断为不可恢复的放疗后远期毒性除外。 |
3 | 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
4 | 确认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手术,且研究者认为患者状态未恢复至可以开始本研究治疗。 |
5 | 确认入组前4周内接种过预防疫苗或减毒疫苗,或接受过输血治疗。 |
6 | Ia期和Ib期:入组前6个月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及其生物类似药(含单药、联合化疗、ADC类药物、双特异性抗体等)治疗的患者。IIa期:既往接受过抗HER2治疗的患者。 |
7 | 确认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全身抗肿瘤治疗。若为抗体药物,则为确认入组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8 | 确认入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在此期间使用了临床研究药物。若为抗体药物,则为确认入组前3个月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9 | 确认入组前4周内发现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已维持至少2个月,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 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4周的患者可以纳入。 |
10 |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腹腔积液(腹水)、胸腔积液(胸水)或心包积液。 |
11 | 既往或现患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
12 | 患有严重的或控制不佳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①确认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有临床意义的需要接受治疗的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心包炎、心肌炎等。②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且HBV DNA阳性(>1×103拷贝/mL或者>500 IU/mL)、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且HCV RNA阳性(>1×103拷贝/mL或者>100 IU/mL)、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③控制不佳的糖尿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等;④严重且不可控的肺部疾病(重症感染性肺炎、间质性肺病等)(≥CTCAE 3级);⑤未能控制的各类严重感染(≥CTCAE 3级)。 |
13 | 存在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与本研究的情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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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刘云鹏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11-17 |
2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