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重组全人源抗人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无受试者招募补贴1872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完成) |
适应症 | 用于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治疗 |
试验分期 | II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36;已入组人数国内:336;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8721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为比较重组全人源抗人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阿达木单抗-WIBP)和阿达木单抗(修美乐®)用于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治疗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为比较阿达木单抗-WIBP和修美乐®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安全性、免疫原性,比较阿达木单抗-WIBP和修美乐®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为比较重组全人源抗人TNF-α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阿达木单抗-WIBP)和阿达木单抗(修美乐®)用于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治疗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为比较阿达木单抗-WIBP和修美乐®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安全性、免疫原性,比较阿达木单抗-WIBP和修美乐®治疗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自愿参加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且可遵守研究方案的要求接受治疗及访视。 |
2 | 筛选时年龄≥ 18岁且≤70岁的男性或女性。 |
3 |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银屑病史≥ 6个月,且随机前2个月内病情稳定。中重度的定义为:银屑病体表受累面积(BSA)≥10%,医生整体评价(sPGA)评分≥3分,银屑病面积与严重程度指数(PASI)评分≥ 12分。 |
4 | 育龄期女性筛选期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 |
5 | 自筛选期直至最后一次给药结束后6个月内,能够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4、排除标准
1 | 点滴状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红皮病型银屑病患者,或药物导致的银屑病、其他皮肤病变(如湿疹)。 |
2 | 既往接受过以下银屑病治疗: 随机前2周内曾接受局部抗银屑病药物治疗; 随机前4周内曾接受PUVA和/或UVB治疗、非生物药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糖皮质激素、来氟米特、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环孢素、维A酸、中药及其制剂等,其中中药包括但不限于复方青黛丸(胶囊/片)、消银颗粒(胶囊/片)、郁金银屑片、银屑胶囊、克银丸、雷公藤多苷、复方甘草酸苷类等;中药汤剂;中药洗浴等); 随机前4周内曾使用融合蛋白类TNF抑制剂; 随机前12周内曾使用单抗类TNF抑制剂; 随机前24周内曾使用IL-12/23抑制剂或IL-17抑制剂; 随机前正在接受其他处于5个半衰期内的其他药物治疗(包括但不限于PDE-4抑制剂,JAK抑制剂等); 既往使用TNF抑制剂或其生物类似药治疗无效或不耐受。 |
3 | 有结核病史,或活动性结核,或潜伏性结核,或临床表现疑似结核感染者。 |
4 | 伴有以下活动性感染,或有以下病史: 随机前4周内进行过全身系统抗感染治疗; 随机前8周内患有需接受静脉抗感染治疗的严重感染; 存在复发性、慢性或者其他活动性感染,经研究者判定参加本研究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
5 | 患有淋巴瘤或其他恶性肿瘤(以下病变除外:经过彻底治疗且5年以上没有任何复发迹象的皮肤原位鳞癌、基底细胞癌、原位宫颈癌)。 |
6 | 伴有严重的、进展性、或者未能控制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免疫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系统、泌尿系统、肝胆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精神系统、心血管系统、胃肠系统或传染性疾病,且经研究者判定参加本研究会增加受试者风险。 |
7 | 受试者对试验药物及其辅料有超敏反应,或对阿达木单抗及其辅料有过敏史。 |
8 | 随机前12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或有意向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2周内接种活疫苗。 |
9 | 筛选时实验室检查结果有以下异常: 血红蛋白<90 g/L; 白细胞(WBC)计数<3.5×10^9/L; 血小板<100×10^9/L; 血清肌酐超过执行检验的实验室的正常值上限; 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或丙氨酸转氨酶(ALT)超过执行检验的实验室的正常值上限2倍; 筛选时HBsAg、HBeAg、HCVAb、HIVAb、梅毒螺旋体抗体中任意一项阳性。HBsAg阴性、HBcAb和/或HBeAb阳性者应进一步进行HBV DNA检测,若大于等于所在研究中心实验室正常值范围上限,需排除。 |
10 | 孕期或哺乳期女性。 |
11 | 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除非研究者评估后判定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或者不会影响受试者接受研究药物和参加研究的依从性。 |
12 | 经研究者判断,参加试验不能使受试者获益或者影响研究终点的评估。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
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张建中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杨春俊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3 | 北京中日友好医院 | 崔勇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4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张春雷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5 | 北京朝阳医院 | 何焱玲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6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纪超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7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郭庆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8 | 南方医科大学皮肤病医院 | 韩光明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9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曾抗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0 |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 黄熙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11 | 郑州市中心医院 | 倪文琼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2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栗玉珍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13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陈辉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4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粟娟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15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刘志军 | 中国 | 湖南省 | 衡阳市 |
16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李珊山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17 | 江苏大学附属医院 | 李遇梅 | 中国 | 江苏省 | 镇江市 |
18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蒋冠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19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 朱小红 | 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20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曹双林 | 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21 |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 胡凤鸣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2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童建波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3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姜美英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4 | 九江学院附属医院 | 宋秋荷 | 中国 | 江西省 | 九江市 |
25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韩秀萍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26 | 济南市中心医院 | 党宁宁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27 |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 陈官芝 | 中国 | 山东省 | 青岛市 |
28 |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 冯文莉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29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 郭书萍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30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牟宽厚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31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耿松梅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32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杨勤萍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33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 丁杨峰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34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 张理涛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35 |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邓丹琪 | 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3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方红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37 |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李智铭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38 | 重庆市中医院 | 刁庆春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09-08 |
2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0-09-24 |
3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0-10-10 |
4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0-1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