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AL8326片招募试药员补偿金22794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妇科恶性肿瘤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2794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在铂耐药或铂难治型卵巢癌患者以及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宫 颈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中 AL8326 片单药治疗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在铂耐药或铂难治型卵巢癌患者以及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宫 颈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中 AL8326 片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 评价在铂耐药或铂难治型卵巢癌患者以及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宫 颈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中 AL8326 片单药治疗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 评价在铂耐药或铂难治型卵巢癌患者以及标准治疗方案失败的晚期宫 颈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中 AL8326 片单药治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
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18~75周岁(含边界值); |
2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非粘液性卵巢上皮癌、输卵管癌或者原发性腹膜癌、子宫内膜癌、宫颈癌等妇科恶性肿瘤患者; a)卵巢癌:铂耐药或难治型患者,包括既往含铂类化疗治疗期间或者含铂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疾病进展或复发的患者。 b)宫颈癌和子宫内膜癌:标准治疗方案失败后,无法进行手术、无法放疗的晚期宫颈癌或子宫内膜癌患者,且需细胞学或病理证实肿瘤复发。 |
3 | 受试者必须具有至少一处符合RECIST V1.1定义的可测量的病灶; |
4 | ECOG评分为0-1分(包括0分和1分); |
5 |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毒性反应恢复到NCI CTCAE v5.0≤1级,脱发除外; |
6 | 筛选前2周内未接受血液制品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注射液等细胞因子类药物者; |
7 | 入组时,受试者在基线检查时的主要器官无明显功能障碍,且实验室检查数据符合下列标准: a)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 b)血小板计数≥100×10^9/L; c)血红蛋白≥9 g/dL; d)肝功能: i.血清总胆红素≤1.5倍标准值上限(ULN); ii.AST和ALT:无肝转移者,≤2.5倍ULN;或有肝转移者,≤5倍ULN; e)血清肌酐≤1.5倍ULN且血清肌酐清除率≥60ml/min; f)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 g)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或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1.5倍ULN,(INR仅适用于未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 |
8 | 研究者评估受试者的预期寿命≥12周; |
9 | 有潜在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进入本研究前,血清妊娠检查必须为阴性,并同意从研究开始,至试验药物末次用药后至少3个月内完全避孕;无生育可能的女性受试者应自然闭经至少12月;或筛选前超过6周经历过双侧卵巢切除、子宫切除或输卵管结扎;在单侧卵巢切除的情况下,其生育状况将通过激素水平进行确定; |
10 | 研究开始前,受试者有能力并可充分理解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并提供自愿书面签署的知情同意。 |
4、排除标准
1 | 活动性或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患者;经稳定治疗的脑转移受试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组:a)治疗结束后≥4周没有影像学证明的进展;b)首剂试验药物前≥28天内完成治疗;c)首剂试验药物前≤14天不需要接受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激素(>10mg/天强的松或等效剂量)的治疗; |
2 | 合并有其他原发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既往患过其他原发性肿瘤,且3年以上无复发的受试者除外); |
3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乙肝病毒载量(HBV-DNA)高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下限值、抗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丙肝病毒载量(HCV-RNA)高于当地实验室检测下限值、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4 | 受试者合并患有任何严重的和/或不可控制的疾病或经研究者判定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本研究的其他疾病,如下: a)未控制良好的疾病(如高血压病患者血压≥150/100mmHg); b)危及生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和缺血性疾病; |
5 | 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病症,包括活动性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由肠道吸收不良导致的慢性腹泻、克罗恩病,和/或之前有影响本研究的外科手术(如胆道支架植入术),或需要进行静脉营养治疗或伴有腹水或胸腔积液(NCI CTCAE v5.0≥2级); |
6 |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例如癫痫或痴呆等; |
7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
8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合并有任何可能增加毒性反应风险的其他疾病(如肾病综合征、尿毒症、其他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等); |
9 | 受试者心脏功能受损或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任何一项: a)用Fridericia公式计算的心率校正后的基线QT间期>470msec(基于至少3次筛查心电图(ECG)的平均值),或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 b)纽约NYHA心功能分级达到III级或IV级者; c)已知使用延长QT间期合并用药(筛选前1周内); d)具有临床意义的室性心律失常史; e)筛选前6个月以内出现过:心肌梗塞,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者; |
10 | 尿液分析结果提示尿蛋白≥++,且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 |
11 | 目前伴有未能以稳定药物剂量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达2级及以上异常者; |
12 | 首剂试验药物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放射治疗,或首剂试验药物前接受过化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小分子靶向治疗; |
13 | 既往接受过本品治疗不能耐受者(尤其对其成分过敏者)或已知对本试验药物成份及辅料过敏者; |
14 | 筛选前4周内,出现由任何原因引起的重大手术或外科治疗; |
15 | 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临床研究并接受了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
16 | 受试者计划手术,或研究者认为该受试者需要进行手术; |
17 |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吴令英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 |
2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张克强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3 | 湘雅医院 | 张瑜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4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王莉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5 | 南通市肿瘤医院 | 何爱琴 | 中国 | 江苏省 | 南通市 |
6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王丹波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7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 孙力 | 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8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岳瑛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9 | 重庆市肿瘤医院 | 周琦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10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李贵玲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