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注射用派格安替安吉肽临床试验招募补偿19821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类风湿关节炎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2;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19821元
1、试验目的
1、主要目的:评价注射用派格安替安吉肽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注射用派格安替安吉肽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2、次要目的:评价注射用派格安替安吉肽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免疫原性。3、探索性目的:探索注射用派格安替安吉肽用药后生物标志物的变化情况;探索注射用派格安替安吉肽的量-效(暴露-效应)关系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在18~55岁(含界值)的中国健康受试者
2 身体质量指数(BMI)为18.5至28.0 kg/m2(含上下限);且体重≥50.0kg
3 受试者健康状态良好【健康指详细医疗史、生命体征(体温、血压、脉搏和呼吸频率)、全面体格检查、实验室检验(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胰功、病毒学筛查等)、12-导联心电图(ECG)、正侧位胸片检查均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由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并保证任何程序均将由本人参与研究
5 所有入组的育龄期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须同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及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90天内自愿采取充分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在筛选期及给药前妊娠试验结果须为阴性,男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无捐精计划,且其伴侣也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4、排除标准
1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约450 mL或以上
2 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葡萄酒100 mL、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在第-1天酒精呼气检查呈阳性者
3 筛选前3个月内超过5支/天的吸烟史,或尿液尼古丁筛查(筛选期或基线期)结果呈阳性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4 在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50 mL)者
5 有药物滥用史,在筛选时或第-1天药物筛查(任意检测项)阳性者
6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服用了处方药、非处方药、膳食补充剂或中草药。如果合并用药的半衰期较长,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建议为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其中下列药物除外,即避孕药、扑热息痛、口服非甾体抗炎药、局部非处方制剂和常规维生素(不超过推荐日剂量的2倍),还有除非主要研究者及申办方均认为此药物没有临床相关性时,方可使用
7 有过敏性疾病史或对研究药物及辅料、聚乙二醇类药物过敏者
8 不能耐受皮下注射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9 实验室检验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10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或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11 在静息状态下,仰卧位12-导联心电图检测结果显示QTCF>450 msec或QRS波群>120 msec。如果QTCF超过450 ms或QRS超过120 ms,应再重复进行2次12-导联心电图测量,使用3次测量的QTCF或QRS值的平均值,以确定受试者是否合格
12 血压、脉搏和体温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可参考正常值范围(含界值):坐位血压90~139/60~89 mmHg之间;脉搏应介于60~100次/分之间;腋下体温35.4~37.2℃,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13 既往有急性心肌梗死、或者不稳定性心绞痛、严重心律失常(多源频发室早、室速、室颤)等病史
14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的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及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者
15 乙肝表面抗原、乙肝核心抗体、丙肝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任一指标筛查呈阳性者
16 癌症:最近5年内有恶性肿瘤史
17 移植:有重要器官移植(例如,心脏、肺、肾脏、肝脏)或造血干细胞/或骨髓移植史
18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研究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或者近一年内参加过3次或3次以上药物临床试验者;如果其他研究药物的半衰期较长,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应至少为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
19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20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以及不愿意或不能遵循研究方案所描述的生活方式指南标准(比如饮食限制,活动和避孕要求)
21 其他由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韩晓红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