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试药员招聘工资11929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1)高血压。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2)冠心病(CAD)。慢性稳定性心绞痛:本品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 或变异型心绞痛):本品适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经血管造影证实为冠心病,但射血分数≥40%且无心衰的患者,本品可减少因心绞痛住院的风险以及降低冠状动脉重建术的风险。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48 ; |
补贴 | 11929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0m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受试制剂,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0m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参比制剂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吸收速度及吸收程度,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以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0m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受试制剂,与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0mg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为参比制剂对比在健康人体内的吸收速度及吸收程度,考察两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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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1)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作为受试者,并在任何研究程序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
2 | 2) 年龄为18~65岁(包括18岁和65岁)的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男女性别比例适当; |
3 | 3) 男性体重≥50.0 kg,女性体重≥45.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
4 | 4) 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乙丙肝艾滋梅毒、凝血功能、妊娠检查(女性)、尿液药物筛查等)、12导联心电图检查、胸片检查,结果显示无异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
5 | 5) 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在自筛选日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附录5)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6 | 6)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者。 |
4、排除标准
1 | 1) 对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 |
2 | 2)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3 | 3)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4 | 4)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特别是有体位性低血压史; |
5 | 5)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6 | 6)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7 | 7)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8 | 8)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
9 | 9)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10 | 10)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11 | 11)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及保健品; |
12 | 12)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疫苗者; |
13 | 13)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4 | 14)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mL 乙醇,即 1 单位 = 357 mL酒精量为5% 的啤酒或43mL酒精量为 40% 的白酒或147mL酒精量为12% 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15 | 15)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mL)者; |
16 | 16) 在筛选前7天内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
17 | 17)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18 | 18)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脉搏50-100次/分,体温(耳温)35.4-37.7℃,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
19 | 19)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
20 | 20)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21 | 21)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
22 | 22)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食用过巧克力、任何富含咖啡因、富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
23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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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 | 张定宇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 | 武汉市传染病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