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卡格列净片招聘试药员补偿12021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适用于2型糖尿病成年患者在饮食和运动干预下的辅助血糖控制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56 ; |
补贴 | 12021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本研究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卡格列净片(300mg)为受试制剂,Janssen Pharmaceuticals, Inc.生产的卡格列净片(300mg,商品名:INVOKANA)为参比制剂,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研究目的:本研究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四川科伦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的卡格列净片(300mg)为受试制剂,Janssen Pharmaceuticals, Inc.生产的卡格列净片(300mg,商品名:INVOKANA)为参比制剂,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给药时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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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性别: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
2 | 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3 | 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不应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体重不应低于45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26 kg/ 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
4 |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
5 | 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
4、排除标准
1 | 对本产品过敏或是对其它SGLT2抑制剂有过敏史者; |
2 | 患有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精神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
3 | 既往患有截肢史、外周血管病变和神经病变,以及糖尿病性足部溃疡史者; |
4 | 既往患有严重过敏反应史(如过敏反应或血管性水肿)者; |
5 | 既往患有酮症酸中毒史者; |
6 | 既往患有尿脓毒症和肾盂肾炎者; |
7 | 既往患有急性肾损伤或肾功能受损者; |
8 | 既往患有高钾血症者; |
9 | 既往有胰腺炎史或胰腺手术史者; |
10 | 既往患有心脏病或有心脏病风险者; |
11 | 研究首次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卡格列净有相互作用(UGT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利托那韦等;地高辛)的药物,或首次用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
12 | 研究首次给药前1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13 | 有晕针晕血史和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或不能耐受动静脉穿刺采血者; |
14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5 | 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 |
16 | 空腹血糖小于3.89 mmol/L或既往有低血糖病史者; |
17 |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 |
18 | 试验前3个月至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每日吸烟量大于3支者; |
19 | 有家族遗传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
20 |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服用了研究药物者; |
21 |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2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22 | 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2周至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女性受试者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环、伴侣结扎等)者; |
23 | 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胸片、B超、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等),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24 |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及艾滋病筛查阳性者; |
25 | 酒精及毒品检测阳性者; |
26 | 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
27 | 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富含黄嘌呤、葡萄柚成份的饮料或食物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特殊饮食者; |
28 | 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烟草产品者,包括任何一种包含尼古丁的戒烟产品如尼古丁含片、尼古丁口香糖; |
29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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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 曾洁萍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1 | 四川中医药区域伦理审查委员会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