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LPM3480226 片受试者招募误工费13732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中) |
适应症 | 晚期实体肿瘤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3-30人,最多不超过3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3732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观察受试者服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DLT及MTD。 次要目的: 观察受试者服药后的PK及PD,临床有效性及血浆中代谢产物。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观察受试者服药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DLT及MTD。 次要目的: 观察受试者服药后的PK及PD,临床有效性及血浆中代谢产物。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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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能够遵守知情同意书中所列出的要求和限制; |
2 | 年龄为18 - 75周岁(含边界值),男女不限; |
3 |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检查确诊的晚期实体肿瘤 (可优选以下肿瘤:黑色素瘤,膀胱癌,肾癌,头颈癌,肺癌等); |
4 | 标准治疗无效、受试者拒绝接受或不能耐受标准治疗,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 |
5 |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标准); |
6 | ECOG 评分 < 2; |
7 | 预期生存 ≥ 3个月; |
8 | 器官的功能水平符合下列要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 1.5×109/L;血小板计数(PLT) ≥ 90×109/L;血红蛋白(Hb) ≥ 90 g/L;总胆红素(TBIL) ≤ 1.5倍正常值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和AST ≤ 5 × ULN;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Cockcroft-Gault 公式);QTc间期男性 ≤ 450 ms、女性 ≤ 470 ms; |
9 | 育龄女性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及男性受试者的伴侣同意在研究期间及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 |
4、排除标准
1 |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包括但不局限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炎症性肠病,自身免疫性肝炎,自身免疫性垂体炎,肾小球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降低(亚临床患者可以纳入),过敏性哮喘(其中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者可纳入,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患者不能纳入),白癜风患者和 1 型糖尿病患者可以纳入】 |
2 | 有脑转移、脊髓压迫或癌性脑膜炎,或筛选时头颅 CT 或 MRI 扫描证实有脑转移者; |
3 |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手术或小分子靶向治疗,在治疗完成后,首次给药前不足 4 周者(如果先前接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化疗,化疗结束与首次给药的时间间隔不足 6 周者); |
4 | 正在使用或在首次给药前 2 周内仍继续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他克莫司、环孢素等)、全身或局部激素治疗(剂量 > 10 mg / 天泼尼松或对应当量的其他激素)者; |
5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种过任何疫苗者; |
6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使用过任何影响色氨酸代谢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5-羟色氨再摄取抑制剂(如:氟西汀、帕罗西汀、氟伏沙明、舍曲林、西酞普兰、艾司西酞普兰等),色氨酸羟化酶抑制剂(如:特罗司他乙脂,对氯苯丙氨酸等)等; |
7 | 首次给药前 2 周内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情况计)使用过CYP3A4 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者(参见附件五); |
8 | 首次给药前42天内使用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抗 PD-1/PD-L1/PD-L2 单克隆抗体、抗 CTLA-4 单克隆抗体)者; |
9 | 首次给药前3周或 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情况计)使用过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或具有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的药物(如:盐酸哌替啶、利奈唑胺、亚甲蓝等)者; |
10 |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使用干扰素治疗者; |
11 | 既往使用过 IDO/TDO 抑制剂者; |
12 | 有活动性感染者; |
13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抗体(Anti-HIV)及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任一项阳性者; |
14 | 首次给药前 28 天(单抗类药物 42 天)内曾接受其它任何研究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者; |
15 | 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者; |
16 | 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者; |
17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有生育能力女性妊娠试验检测阳性者; |
18 | 患有其他重要脏器原发性疾病(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或代谢内分泌系统疾病)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者,或因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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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肿瘤医院 | 郭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1 | 北京肿瘤医院 | 同意 | 2018-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