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勒泰地区苯妥英钠片试药误工费3922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颞叶癫痫)、单纯部分性发作(局限性发作)和癫痫持续状态。也可用于治疗三叉神经痛,隐性营养不良性大疱性表皮松解(recessive dystrophic epididermolysis bullosa),发作性舞蹈手足徐动症,发作性控制障碍(包括发怒、焦虑和失眠的兴奋过度等的行为障碍疾患),肌强直症及三环类抗抑郁药过量时心脏传导障碍等。本品也适用于洋地黄中毒所致的室性及室上性心律失常,对其他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疗效较差。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8 ; |
补贴 | 3922元 |
1、试验目的
以Aurobindo Pharma-Milpharm Ltd.公司生产的苯妥英钠片为参比制剂,以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苯妥英钠片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临床研究来评价两种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及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以Aurobindo Pharma-Milpharm Ltd.公司生产的苯妥英钠片为参比制剂,以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苯妥英钠片为受试制剂,通过单中心、随机、开放、单次给药、四周期、完全重复交叉临床研究来评价两种制剂的人体生物等效性及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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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18~65周岁之间(含18及65周岁)的中国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2 | 体重男性≥50 kg,女性≥45 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 kg/m2,(包含边界值,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
3 | 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
4 | 筛选期受试者的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心电图等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经研究者判定为无临床意义者 |
5 | 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可接受的避孕措施,避免受试者或其配偶怀孕且无捐精、捐卵计划 |
6 | 受试者理解并遵守研究流程,能和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者 |
2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或者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手术的受试者 |
3 | 对苯妥英钠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曾出现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
4 | 现患有特应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者 |
5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初筛试验、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TPPA)任一检查结果为阳性反应者 |
6 | 筛选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者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者尿药筛查阳性者 |
7 | 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0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85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
8 | 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饮酒者 |
9 | 酒精呼气测试为阳性者 |
10 | 筛选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超过5支 |
11 | 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放弃吸烟者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或6个月内失血≥400mL者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
14 |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中药或保健品用于自身疾病的治疗和/或预防的受试者 |
15 |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含疫苗)、非处方药的受试者 |
16 | 给药前48 h直至研究结束不能避免食用含黄嘌呤的饮料(咖啡、茶等)或食物(巧克力、动物肝脏等),或食用葡萄柚、柚子、芒果等可能影响代谢的水果或果汁者 |
17 | 静脉采血困难或晕针晕血者 |
18 | 对片剂吞咽困难的受试者 |
19 | 对乳糖不耐受者 |
20 |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21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者,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22 | 妊娠或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
23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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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 钟慧 | 中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南宁 |
2 | 南京引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马瑞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3 | 嘉兴太美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章双双 | 中国 | 浙江 | 嘉兴 |
4 | 苏州国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史犇 | 中国 | 江苏 | 苏州 |
1 |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