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头孢呋辛酯胶囊招聘试药员工资11245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8~6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1245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观察头孢呋辛酯胶囊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后的头孢呋辛体内动力学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葛兰素史克生产的西力欣®片为参比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目的:观察头孢呋辛酯胶囊(受试制剂)和西力欣®(参比制剂)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观察头孢呋辛酯胶囊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单次(空腹/餐后)口服给药后的头孢呋辛体内动力学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葛兰素史克生产的西力欣®片为参比制剂,进行生物等效性评价。 次要目的:观察头孢呋辛酯胶囊(受试制剂)和西力欣®(参比制剂)在健康人体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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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健康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均有,18~65岁(含边界值) |
2 | 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按体重指数为19~24kg/m2(含边界值,计算公式=体重/身高2) |
3 | 受试者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
4、排除标准
1 | 研究者认为具有临床上有意义的肝、肾、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胃肠道(如消化性溃疡病)、肺、肿瘤、免疫、皮肤、血液或代谢紊乱等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或具有这些疾病的病史,或将危害受试者的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的因素(问诊) |
2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测量、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12导联心电图检查、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 |
3 |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 |
4 |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者;尤其是已知头孢类、青霉素类过敏(问诊) |
5 |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头孢呋辛酯片/胶囊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或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保健品者(问诊) |
6 | 给药前2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柚、巧克力、含咖啡因的咖啡或茶,或者任何含咖啡因的食品或饮料等)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问诊) |
7 | 嗜烟习惯(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饮酒习惯(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75mL葡萄酒)(问诊) |
8 | 既往吸毒史,药物滥用史,尿药筛查阳性(问诊) |
9 | 服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类制品,经酒精呼气测试检查阳性者 |
10 | 于本研究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出血(≥300mL)者(女性月经期除外)(问诊) |
11 | 妊娠、哺乳期、或近两周内发生无保护性行为的育龄期女性,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给药前2周至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不愿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物理避孕措施)者(问诊) |
12 | 于本研究前3个月内入组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相应的试验药物,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3 |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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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长沙市第三医院 | 李昕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1 | 长沙市第三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