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缬沙坦氨氯地平片试药员补贴9138元

试药状态 已完成
适应症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岁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4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144 ;
补贴 9138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健康成年受试者空腹和餐后交叉口服受试制剂(T)和参比制剂(R),评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缬沙坦氨氯地平片在空腹和餐后状态下是否与倍博特生物等效。 次要目的:评价缬沙坦氨氯地平片在健康成年受试人群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且理解和遵守本项研究的各项要求,理解并签署ICF
2 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健康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3 男性体重 ≥ 50 kg,女性体重≥ 45 kg,体重指数(BMI)在19~26 kg/m2(含19和26)范围内[BMI=体重(kg)/身高2(m2)]
4 筛选期既往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及ECG等检查确定为健康。全部的检查结果必须在与年龄和性别相符合的正常范围内,或者符合方案规定,或者如果超出正常范围被判定为“无临床意义”
5 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在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至少1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4、排除标准
1 多发性和复发性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同类药物过敏
2 经常使用镇静、安眠药或其他成瘾性药物者
3 在首次给药前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4 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5 试验前6个月内或试验期间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使用任何处方药、中草药类补药,和/或者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任何非处方药、食物补充剂(包括维生素、钙片等)
7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8 试验前3个月内有献血(含成分献血)或失血? 400 mL者,或有输血者;试验前1个月内有献血(含成分献血)或失血? 200 mL者
9 近期(过去3年内)自主神经功能失调史和/或现病史(如,反复发作的晕厥、心悸等)
10 既往有心血管、肝脏、肾脏、肺部、消化道、神经系统疾病等病史,有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情况或病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情况或病情。研究者应考虑以下病史或病情:炎症性胃肠炎、胃食管反流、胃肠道或直肠出血史;胰腺损伤或胰腺炎病史。较大的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或肠切除术等。肝功能实验室检查,如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胆红素等呈现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提示肝病或者肝脏损伤,或以不超出正常上限的1.5倍为界定。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病史或证据,肌酐、尿素氮超出正常上限或尿液分析异常(尿蛋白阳性者),肾移植病史
11 试验前一周内有严重的呕吐、腹泻病史
12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受试者
13 HBsAg阳性,HCV抗体阳性,梅毒抗体阳性,HIV抗体阳性者
14 受试者正在摄入特殊饮食,例如素食主义者
15 在首次给药前48小时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咖啡因的饮料或食物,例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
16 在首次给药前7天直至研究结束,受试者拒绝停用任何包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
17 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余琛 中国 上海 上海
1 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