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海Varlitinib临床试验招聘工资26472元

试药状态 主动终止(本研究由于没有对照药物组,无法宣称为阳性研究而于2019年初终止。)
适应症 晚期或转型性胆道恶性肿瘤
试验分期 I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99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8;已入组人数国内:62;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2 ;
补贴 26472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通过使用RECIST v1.1测定的客观缓解率 (ORR) 评估Varlitinib加卡培 他滨用于在接受第一线全身治疗后进展的晚期或转移性胆道恶性肿瘤患者的疗效。 次要目的: 通过测定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 (PFS)、总生存期(OS)和疾病控制率(DCR)评估Varlitinib加卡培他滨的疗效 评估Varlitinib与卡培他滨联合时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患者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胆道癌,包括肝内或肝外胆管癌、胆囊癌和法特壶腹癌。这包括临床诊断为胆道恶性肿瘤,并经组织学证实为腺癌。
2 患者既往接受过一线(且仅有一线)针对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全身治疗且治疗失败,并且有疾病进展的放射学证据。此既往全身治疗必须也含有吉西他滨
3 患者存在可以根据RECIST v1.1进行影像学测量的病灶
4 患者无胆管阻塞的证据,除非阻塞经局部治疗得到控制,或患者的胆管树可通过内窥镜或经皮支架植入术减压,且随后胆红素降至低于1.5倍正常值上限(ULN)
5 获得书面知情同意时,患者年龄不小于18岁且不大于99岁,且患者能够理解并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6 患者的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
7 患者具有充分的器官和血液系统功能: a. 血液系统功能如下: i.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x109/L ii. 血小板计数≥100x109/L b. 肾功能如下: i. 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或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1.73m2 c. 肝功能如下: i. 总胆红素≤1.5xULN ii. AST和ALT≤5xULN


4、排除标准
1 患者目前正在接受或在过去 3 周内接受过抗癌治疗
2 患者目前正在接受或在过去 3 周内接受过针对靶病灶的辐照或局部 治疗
3 患者在进入研究前患者在第一剂研究用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
4 患者存在转移性脑病灶,包括无症状和得到良好控制的病灶
5 患者患有吸收不良综合征、显著影响胃肠功能的疾病、胃或小肠切除,或吞咽困难及保留口服药物困难
6 患者患有研究者认为可能危害患者安全性或研究结果可靠性的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有此等病史
7 患者有任何其他恶性肿瘤史,除非缓解期超过 1 年。(不排除经根治性治疗的皮肤癌和宫颈原位癌)
8 女性患者怀孕或在进行母乳喂养
9 患者先前已接受过 Varlitinib 或卡培他滨治疗或卡培他滨作为晚期或转移性疾病的一线治疗。对于先前已接受过卡培他滨作为放射增敏剂或作为辅助治疗一部分且在最后一剂卡培他滨辅助治疗后疾病复发已超过 6 个月的患者,他们的卡培他滨治疗将不被视为一线转移性/晚期疾病的全身化疗,因此他们可参与研究。
10 患者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 14 天内接受过任何试验用药物(或使用过试验用器械)
11 患者先前使用另一种试验用药物和/或既往癌症治疗后存在未消退或不稳定的严重毒性(≥ CTCAE 4.03 2 级),贫血、虚弱和脱发除外
12 已知患者的 HIV 检测结果呈阳性,存在活动性丙型肝炎,存在丙型肝炎(未接受过治疗或治疗后无持续病毒学应答),或者存在乙型肝炎感染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超过 2000 IU/mL。
13 患者在过去 1 年内有已知药物成瘾史,因为此情况可能导致试验用药品的非依从性风险较高研究者认为此情况可能导致试验用药品的非依从性风险增加。
14 患者需要在研究期间接受质子泵抑制剂持续治疗
15 患者的基线经校正 QT 间期 QTc > 450 ms,或者患者存在以下情况:已知的 QT 延长综合征、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症状性室性心动过速、筛选访视前 3 个月内出现不稳定的心脏综合征、> 2 级纽约心脏协会心力衰竭、> 2 级加拿大心血管协会心绞痛或者正在接受奎尼丁、普鲁卡因胺、丙吡胺、胺碘酮、决奈达隆、砷、多非利特或索他洛尔美沙酮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 刘秀峰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2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熊建萍 中国 江西 南昌
3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方维佳 中国 浙江 杭州
4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陈振东 中国 安徽 合肥
5 吉林省肿瘤医院 程颖 中国 吉林 长春
6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孙国平 中国 安徽 合肥
7 吉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薇 中国 吉林 长春
8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 张涛 中国 湖北 武汉
9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孟志强 中国 上海 上海
1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潘宏铭 中国 浙江 杭州
11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任正刚 中国 上海 上海
12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周福祥 中国 湖北 武汉
13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基巍 中国 辽宁 大连
14 安徽省肿瘤医院 何义富 中国 安徽 合肥
15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恩孝 中国 陕西 西安
16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周福祥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1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6-10-31
2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26
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6-29
4 南昌有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7-06
5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7-21
6 吉林省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8-02
7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临床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8-10
8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8-23
9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8-24
10 华中科技大学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9-27
11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9-29
12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11-20
13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12-18
14 安徽省肿瘤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