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北海注射用贝林妥欧单抗招募试药员误工费19342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复发或难治性CD19阳性的前体B细胞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试验分期 | II期 |
年龄 | 1月(最小年龄)至18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8;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9342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药代动力学(PK);评价贝林妥欧单抗治疗后的总生存期(OS);评价贝林妥欧单抗治疗后的无复发生存期;评估alloHSCT的使用和alloHSCT使用后的100天死亡率;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免疫原性;评价微小残留病(MRD)。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药代动力学(PK);评价贝林妥欧单抗治疗后的总生存期(OS);评价贝林妥欧单抗治疗后的无复发生存期;评估alloHSCT的使用和alloHSCT使用后的100天死亡率;评价贝林妥欧单抗的免疫原性;评价微小残留病(MRD)。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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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受试者在法律上因年龄太小而无法提供知情同意书时,已由其父母或法定授权代表/法定监护人提供知情同意书,并且在开始任何研究特定活动/程序之前,受试者已根据当地法规和/或指南提供书面同意. |
2 |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个月且< 18岁的儿童受试者。 |
3 | 复发性或/难治性前体B细胞ALL,定义为骨髓原始细胞≥ 5%且至少有以下其中一项情况: 第二次或以上骨髓复发; alloHSCT治疗后的任何骨髓复发; 对其他治疗手段难治: 对于首次复发的受试者:在完全标准再诱导化疗方案后未能达到CR; 对于未达到首次缓解的受试者,在完全标准诱导方案后未达到缓解。 |
4 | ≥ 16岁受试者的Karnofsky体能状态≥ 50%。 |
5 | < 16岁受试者的Lansky体能状态≥ 50%。 |
4、排除标准
1 | ALL当前累及CNS的证据。患有CNS疾病的复发受试者如果在入组前CNS治疗成功,则有资格参加本研究。 |
2 | 需要治疗的临床相关CNS病理(例如,不稳定型癫痫)。 |
3 | 孤立性髓外(EM)疾病。 |
4 | 除ALL以外的活动性恶性肿瘤。 |
5 |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16标准确诊的Burkitt白血病。 |
6 | 筛选时肝肾功能异常。 |
7 | 提示急性或不受控的慢性感染的症状和/或临床体征和/或影像学和/或超声体征,可能因治疗而加重或使方案依从性严重复杂化的任何其他并发疾病或医学状况。 |
8 | 已知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慢性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病毒(抗HCV阳性)。 |
9 | 已知对贝林妥欧单抗或贝林妥欧单抗制剂的任何产品或成分过敏。 |
10 | 在开始方案规定的治疗前12周内接受过AlloHSCT治疗。 |
11 | 需要使用免疫抑制药物进行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急性或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
12 | 方案规定的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放疗。 |
13 | 方案规定的治疗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免疫治疗(例如,利妥昔单抗)。如果失败的既往CD19靶向治疗(例如既往贝林妥欧单抗或CD19 CAR T细胞治疗)在开始方案规定的治疗前 >4周结束(且可证实CD19+持续表达),则可接受。 |
14 | 方案规定的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癌症化疗。鞘内化疗和/或低剂量维持治疗除外,例如分别在章节6.1.3.3和章节6.1.3.1中概述的长春花碱、巯基嘌呤、甲氨蝶呤或羟基脲或减积期化疗和/或地塞米松。上述任何低剂量化疗必须在减积期开始前停用。 |
15 | 目前正在另一项试验性器械或药物研究中接受治疗,或自从结束另一项试验性器械或药物研究的治疗以来不满4周。在参与本研究期间禁止接受其他试验性程序。 |
16 | 筛选时通过高灵敏度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评估为妊娠试验阳性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 |
17 | 正在哺乳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直至方案要求的治疗(具有最高致畸风险)末次给药后12个月期间哺乳的女性受试者。 |
18 | 不愿在治疗期间和方案要求的治疗(具有最高致畸风险)末次给药后额外12个月内使用方案规定避孕方法(见章节11.5的附录5)的有生育能力女性受试者。 |
19 | 具有育龄女性伴侣,且不愿意在治疗期间和方案要求的治疗(具有最高致畸风险)末次给药后额外6个月内禁欲(避免发生异性性交)或使用避孕措施的男性受试者。有关其他避孕信息,请参阅附录5(章节11.5)。 |
20 | 尽受试者和研究者所知,受试者有可能无法完成所有研究方案要求的研究访视或程序,和/或遵守所有要求的研究程序。 |
21 | 在研究期间直至方案要求的治疗(具有最高致畸风险)末次给药后12个月内计划怀孕的女性受试者。 |
22 | 不愿意在治疗期间和方案要求的治疗(具有最高致畸风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避免捐献精子的男性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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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 沈树红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 | 许小君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3 |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 胡绍燕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4 | 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 | 竺晓凡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5 | 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 | 于洁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1 |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3-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