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中醋酸乌利司他片临床试验补贴3939元

试药状态 主动暂停(注册申请人为Gedeon Richter Plc.经评估认为进一步推动该临床试验已不再具有商业可行性,终止本项研究。)
适应症 用于育龄期成年妇女中重度症状性子宫肌瘤的术前治疗。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45岁(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7 ;
补贴 3939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醋酸乌利司他片在中国健康女性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稳态)后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次要目的:评价醋酸乌利司他片在中国健康女性受试者中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且≤45岁的健康已婚女性。
2 体重指数(BMI)在19~24之间,[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45kg,同批受试者体重应比较接近。
3 具有正常的月经周期,24-35天。
4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正常,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甘油三酯≤1.5×ULN、泌乳素(PRL)<2×ULN),腹部超声、阴道超声、乳腺超声、胸部X光检查及12导联心电图(ECG)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5 目前没有使用激素类避孕药,或自停用激素类避孕药后至少有一个完整的自然月经周期(2次月经来潮)。
6 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4、排除标准
1 有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受损病史,或在筛选前一年内,有过口服糖皮质激素作为替代治疗的用药史。
2 有卵巢囊肿或有潜在乳腺癌、子宫肌瘤者。
3 有子宫内膜异位症或子宫内膜异常增生病史。
4 有恶性肿瘤病史。
5 有心、肝、肾、内分泌、消化道、血液系统及呼吸系统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尤其有消化道出血、荨麻疹和哮喘者)。
6 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病毒(HCV)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或梅毒抗体阳性者。
7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筛选期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检查结果>5U/L。
8 育龄期妇女不能满足以下条件者: - 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愿意避免任何无防护性行为; - 或在正常月经来潮之前使用以下非激素类避孕方法中的一种:含铜宫内节育器(ICD),避孕套,避孕膜,子宫帽或杀精剂; - 六个月内没有妊娠计划的。
9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超过300 mL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0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者。
11 试验前4周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12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13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14 研究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西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15 尼古丁筛查结果阳性,或既往嗜烟(每日吸烟量≥3支)者。
16 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或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
17 药筛(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18 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19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其它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无锡市人民医院 贺晴 中国 江苏省 无锡市
1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4-11
2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07-03
3 无锡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17-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