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硝苯地平缓释片(Ⅱ)试药招聘误工费9463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原发性高血压,肾性高血压;心绞痛。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6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9463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主要终点评价指标,比较口服受试制剂硝苯地平缓释片(Ⅱ)(生产厂家: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硝苯地平缓释片(持证商:日本拜耳药品株式会社,商品名:Adalat-L20)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空腹/餐后状态下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餐后条件下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硝苯地平缓释片(Ⅱ)和参比制剂硝苯地平缓释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作为主要终点评价指标,比较口服受试制剂硝苯地平缓释片(Ⅱ)(生产厂家: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硝苯地平缓释片(持证商:日本拜耳药品株式会社,商品名:Adalat-L20)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空腹/餐后状态下的药代动力学行为,评价两种制剂在空腹/餐后条件下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硝苯地平缓释片(Ⅱ)和参比制剂硝苯地平缓释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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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健康的男性或女性; |
2 | 年龄为18~65周岁(包括18周岁和65周岁); |
3 | 体重:男性体重不低于50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Kg,体重指数[ 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26之间(包括边界值); |
4 | 生命体征: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 mmHg者,55次/分≤脉搏≤100次/分,35.4℃≤体温(耳温)≤37.7℃; |
5 | 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以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且试验开始前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
2 | 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免疫系统、肾脏、肝脏、胃肠道、呼吸系统、代谢及骨骼等系统疾病,特别是有肝肾功能不全、心源性休克、主动脉瓣狭窄、二尖瓣狭窄、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KOCK小囊(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等疾病史者(问询); |
3 | 试验前7天内有严重的呕吐、腹泻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状况者(问询); |
4 | 有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对任一种药物、食物或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硝苯地平或其它钙离子拮抗剂过敏者(问询); |
5 | 试验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献血者(问询); |
6 | 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试验前两周至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不愿意或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问询); |
7 | 试验前7天内一般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乙丙肝艾滋梅毒检查、尿常规、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尿妊娠(女性)等),试验前14天内心电图,试验前6个月内胸片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8 | 试验前3个月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问询); |
9 | 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 mL乙醇,即1单位= 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问询); |
10 | 试验前3个月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问询); |
11 |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问询); |
12 | 自筛选至-2天入院期间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黄嘌呤等特殊成份的食物或饮品(如浓茶、咖啡、巧克力、可乐、动物内脏、葡萄柚、火龙果、芒果等),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食用上述食物或饮品者(问询); |
13 | 不能进食或存在吞咽困难,对饮食有特殊要求和/或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问询); |
14 | 有哮喘病史或者癫痫发作史者(问询); |
15 | 试验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功能性维生素、保健品、中草药产品或疫苗者(问询); |
16 | 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问询); |
17 | 不能忍受静脉穿刺和/或有晕血、晕针史者(问询); |
18 | 有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病史者(问询); |
19 | 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任何毒品者(问询); |
20 |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
21 |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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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十堰市太和医院 | 冷卫东 | 中国 | 湖北省 | 十堰市 |
1 | 十堰市太和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