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GNC-038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招募试药员工资5073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复发或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0;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5073元
1、试验目的
评估GNC-038四特异性抗体注射液在复发或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中的安全性、耐受性,确定GNC-038的最大耐受剂量(MTD)或未达到MTD情况下的最大给药剂量(MAD)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在DLBCL适应症中的II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能够理解知情同意书,自愿参与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性别不限;
3 年龄:≥18岁且≤75岁;
4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5 患有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
6 a. 复发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 b. 研究者判定无或不适用/不耐受其他治疗的复发或难治性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DLBCL)患者。
7 在筛选期具有可测量病灶(淋巴结病灶任一短径≥1.5cm或结外病灶要求任一长径>1.0cm);
8 体能状态评分ECOG ≤2分;
9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考虑和本病可能有关的指标,如贫血等,及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0 首次给药前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下列要求: 骨髓功能:在筛选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G-CSF(2周内未使用长效升白针)和药物纠正的情况下: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ANC)≥1.0×10^9/L(受试者如伴骨髓浸润者则需≥0.5×10^9/L);血红蛋白≥80 g/L(受试者如伴骨髓浸润者则需≥70g/L); 血小板计数≥50×10^9/L; 肝脏功能:在筛选前7天内未使用保肝药物纠正的情况下,总胆红素≤1.5 ULN(Gilbert’s综合征≤3 ULN),转氨酶(AST/ALT)≤2.5 ULN(肝脏发生肿瘤浸润性改变受试者≤5.0 ULN); 肾脏功能:肌酐(Cr)≤1.5 ULN且肌酐清除率(Ccr)≥50 ml/min(根据Cockcroft and Gault公式); 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定性≤1+(如尿蛋白定性≥2+,则24小时尿蛋白<1g可以入组); 心脏功能:左心室射血分数≥50%; 凝血功能:纤维蛋白原≥1.5g/L;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 ULN。
11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或伴侣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从首次给药前7天开始采用高效避孕措施,直至末次给药后12周。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清/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12 受试者有能力并愿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研究相关流程。


4、排除标准
1 筛选的患者出现以下任一条,均不能入选本研究: 根据NCI-CTCAE v5.0 定义为≥3级的肺部疾病;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的患者(既往患有间质性肺炎,现已恢复的除外);
2 需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如重度肺炎、菌血症、败血症等;
3 活动性肺结核;
4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需全身治疗的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道疾病和桥本氏甲状腺炎等,除外I型糖尿病、仅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甲状腺功能减退、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B细胞引起的自身免疫病;
5 首次给药前5年内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且 5 年内未复发的非黑色素瘤原位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原位宫颈癌、胃肠道粘膜内癌、乳腺癌、局限性前列腺癌等研究者认为可以入组的除外;
6 HBsAg阳性或HBcAb阳性,且HBV-DNA检测≥ULN;HCV抗体阳性且HCV-RNA≥ULN;HIV抗体阳性;
7 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5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8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静息状态下, QT间期延长(男性QTc>450 msec或女性QTc>470 msec);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的心力衰竭;
9 对重组人源化抗体有过敏史或对GNC-038任何辅料成分过敏的患者;
10 妊娠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11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侵犯的患者;
12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大手术,或在本研究期间拟行大手术的患者(穿刺或淋巴结活检等手术除外);
13 既往接受器官移植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llo-HSCT);
14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12周内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Auto-HSCT);
15 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GNC-038治疗前2周内使用环孢霉素、他克莫司等;GNC-038治疗前2周内接受高剂量的糖皮质激素(长于14天,每天稳定剂量>30mg的强的松或者等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
16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
17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抗CD20或抗CD79b治疗且仍有应答;
18 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化疗和小分子靶向治疗;
19 在开始GNC-038治疗前12周内接受过CAR-T治疗;
20 在本试验给药前4周内参加过任何其他临床试验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其它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赵维莅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