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赛洛多辛胶囊招募误工费12033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尚未招募)
适应症 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BPH)引起的症状和体征。
试验分期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2;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12033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本研究以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赛洛多辛胶囊(规格:4 mg)为受试制剂,按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有关规定,以原研厂家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赛洛多辛胶囊(规格:4 mg,商品名:优利福®)为参比制剂,评估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空腹/餐后条件下给药后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目的:观察受试制剂赛洛多辛胶囊和参比制剂赛洛多辛胶囊(优利福®)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试验分期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设计类型 交叉设计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健康成年男性
2 年龄18周岁以上(包含临界值)的健康受试者
3 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8.0~26.0 kg/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受试者体重≥50.0 kg
4 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者;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
5 受试者同意保证在给药前2周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非药物方式进行适当的避孕


4、排除标准
1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及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C-反应蛋白、12-导联心电图、HBsAg、HCV抗体、HIV抗体、梅毒筛查、药物滥用筛查等检查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
2 有心血管、内分泌、消化、呼吸、泌尿、免疫系统及神经系统等严重疾病史或现有上述系统疾病者,体位性低血压患者,且研究医生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
3 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过敏;或易发生哮喘、皮疹、荨麻疹等;或已知对赛洛多辛胶囊及其辅料有过敏史
4 有精神疾病史、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
5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使用外用制剂或局部用药制剂除外)
6 试验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7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8 有吸毒和/或酗酒史(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9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超过200 mL)
10 试验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
11 有吞咽困难或对胶囊吞咽困难
12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
13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分配试验号前发生急性疾病
14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15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检查结果呈阳性
16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如葡萄柚、火龙果、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的饮食
17 研究首次用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赛洛多辛有相互作用的药物,例如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克拉霉素、伊曲康唑、利托那韦);强效P-糖蛋白抑制剂(如环孢菌素);磷酸二酯酶5型抑制剂(如枸橼酸西地那非、盐酸伐地那非水合物)
18 受试者主动退出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剑锋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1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