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不适用临床试验招聘补贴13606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长期维持治疗,以缓解症状。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55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46;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13606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考察空腹状态下单次经口吸入受试制剂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与参比制剂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比较两制剂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空腹状态下使用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研究目的:考察空腹状态下单次经口吸入受试制剂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与参比制剂噻托溴铵奥达特罗吸入喷雾剂,在中国健康人体的相对生物利用度,比较两制剂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估两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空腹状态下使用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中国成年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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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18~55周岁(含边界值)的中国健康成年人,男女兼有。 |
2 | 体重男性≥50.0kg,女性≥45.0kg且体重指数(BMI):19.0~26.0kg/m2(含边界值),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 |
3 | 筛选期/基线期依据全面的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心电图、胸片和规定的各项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结果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以临床医师判断为准),且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的健康和精神状态良好。 |
4 | 筛选期肺功能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一秒率: FEV1/FVC≥80%)。 |
5 | 受试者应自签署知情同意书至停药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男性无捐精、女性无捐卵计划且在此期间同意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
6 | 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顺畅沟通,且充分理解并严格遵守研究流程,自愿参加,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既往有临床意义的药物过敏史(对噻托溴铵、奥达特罗、阿托品或其衍生物(如异丙托铵或氧托铵)、β2-肾上腺素能受体激动剂(LABA)或本复方制剂中任何辅料过敏)或严重的特异性变态反应性疾病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性皮炎等)或严重的过敏体质者(3种及以上食物或3种及以上药物)。 |
2 | 既往进行过咽喉、气管/支气管及肺部手术者。 |
3 | 既往有晕血/晕针史及不能耐受静脉留置采血者。 |
4 | 既往有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胆囊切除、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肠切除术、胃旁路术、胃分割术或胃囊带术;阑尾手术除外)或试验期间计划手术者。 |
5 | 筛选时正患有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或能干扰结果的任何系统性疾病(如运动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眼科、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等疾病)或精神障碍者。 |
6 | 筛选时合并有炎症性肠病、胃/肠炎、胃/十二指肠溃疡、胃肠道/直肠出血、持久性恶心或其它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异常的病史。 |
7 | 筛选时患有青光眼等视觉障碍者(远/近视者除外)。 |
8 | 筛选时尿路梗阻或尿排空困难。 |
9 | 筛选时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Ab)、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 -Ab)、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查结果任一为阳性者。 |
10 | 筛选时或每周期给药前24小时内口咽部检查异常或发生感染,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的吸收或安全性(如咽腔狭窄、口咽部肿物、黏膜充血、黏膜溃疡、口腔和喉咙发生白色念珠菌感染者等)。 |
11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进食特殊食物,包括火龙果、芒果、葡萄柚、柚子、富含黄嘌呤的食物(如动物内脏:肝脏)、巧克力等;饮用富含咖啡因或含酒精的饮品;食用包括芥末、辣椒等易对口腔或呼吸道产生刺激的食物;或进行过剧烈运动、吸烟和可能严重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各种因素。 |
12 | 筛选前2周内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者。 |
13 | 筛选前2周内接种疫苗,或试验期间计划接种新冠疫苗者。 |
14 |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药品、中药或口服避孕药者。 |
15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使用了试验药物或医疗器械干预者。 |
16 | 筛选前3个月内吸烟者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能放弃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7 | 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酒精(1单位= 17.7 mL 乙醇,即1单位= 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3 mL酒精量为40%的白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愿停止饮酒者。 |
18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mL或计划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者。 |
19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或12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20 | 筛选前6个月内使用长效雌激素或孕激素注射剂或埋植片的女性。 |
21 | 筛选期/基线期尿液烟碱筛查结果呈阳性者。 |
22 | 基线期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mg/100mL,或尿液药物滥用筛查任一指标检查结果呈阳性者。 |
23 | 筛选时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血β-HCG试验呈阳性者。 |
24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接受统一饮食者。 |
25 | 经培训后仍不能正确掌握喷雾剂口腔吸入使用者。 |
26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不适宜参加该临床研究的情况或因自身原因退出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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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市立医院 | 虞燕霞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1 | 苏州市立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