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伊奈利珠单抗注射液招募受试者补偿金5111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视神经髓系谱系疾病(NMOSD) |
试验分期 | IV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5111元 |
1、试验目的
在中国NMOSD成人患者中评估伊奈利珠单抗的疗效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在中国NMOSD成人患者中评估伊奈利珠单抗的疗效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V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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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符合国际视神经脊髓炎诊断小组(Wingerchuk 2015)定义的NMOSD; |
2 | 筛查时血清AQP4-IgG结果为阳性; |
3 | 筛选前有病历记载的1年内≥1次,或2年内≥2次需要挽救治疗的急性NMOSD发作; |
4 | 在筛选前复发的患者,其症状必须在开始治疗前至少4周内保持稳定或改善; |
5 | 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EDSS评分≤7.5分; |
6 | 本人及其性伴侣同意使用高效避孕方法;育龄期女性的血液妊娠检测结果阴性。 |
4、排除标准
1 | 在研究药物治疗前的任何时间接受了以下治疗: a.针对CD52的单克隆抗体:阿仑单抗等 b.全身淋巴组织照射 c.骨髓移植 d.T细胞疫苗疗法 |
2 | 在筛选前6个月内接受过Rituximab或其他B细胞耗竭剂(如Belimumab、泰他西普),除非患者的B细胞计数高于LLN; |
3 | 在研究药物治疗前1个月内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IVIG); |
4 | 在研究药物治疗前3个月内或5个药物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下列免疫抑制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米托蒽醌和环孢素A等)或生物制剂(萨特利珠单抗、那他珠单抗、托珠单抗、依库珠单抗等)或BTK抑制剂治疗; |
5 | 在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了除NMOSD以外的任何疾病,需要口服或静脉注射皮质类固醇治疗,时间超过21天且剂量> 20mg/d; |
6 | 存在控制不佳的高血压,以研究者评估为准; |
7 | 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且无法控制或需要使用改善病情的药物或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
8 | 有其他严重的无法控制的伴随疾病证据,如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血液/造血系统疾病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肌肉疾病,内分泌疾病,肾/泌尿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等; |
9 | 在本研究药物治疗开始前4周或已知的5个半衰期时间内,同时或先前入组了另一项临床研究,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10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前8周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计划自筛选之日起的整个研究阶段准备择期手术; |
11 | 无法接受MRI扫描的患者(例如:对含Gd的MRI造影剂过敏、植入起搏器/除颤器或其他限制MRI扫描的体表/体内金属物体); |
12 | 已知严重药物过敏史,或对两种及以上食物或药物过敏(包括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苯海拉明或等效抗组胺药、甲基泼尼松龙或等效糖皮质激素过敏)、已知对研究药物中任何成分过敏或存在过敏反应史,或任何生物疗法过敏史; |
13 | 有酒精、毒品或化学药品滥用证据,或在开始治疗前1年内有此类滥用史; |
14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发生过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死产、活产或妊娠; |
15 | 哺乳期或妊娠期女性,或计划自签署知情同意书直至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怀孕的女性; |
16 | 筛选期总免疫球蛋白< 600mg/dL;CD4 T淋巴细胞计数< 300个细胞/μL;CD19 B细胞计数低于正常范围下限(LLN); |
17 | 造血功能: a.血小板计数< 75000/μL(或< 75 × 109/L) b.血红蛋白< 8 g/dL(或< 80 g/L) c.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 1200个细胞/μL |
18 | 肝功能:a.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 ×正常范围上限(ULN) b. 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 2.5 × ULN c. 总胆红素> 1.5 × ULN(若为Gilbert综合征患者,则> 3 × ULN) |
19 | 肾功能:a.肾小球滤过率(GFR)<60 mL/min |
20 | 血糖控制:糖化血红蛋白(HbA1c)> 8% (仅糖尿病患者); |
21 | 符合以下任何情况者: a.在治疗第1天前4周内接种过任何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b.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年内接种过卡介苗 c.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4周内接受过输血 |
22 | 在研究药物治疗前60天内发生具有临床意义的严重活动性病毒、慢性病毒或细菌感染,且需要抗感染药物治疗或住院治疗,或研究者认为对患者构成额外风险; |
23 | 已知的原发性免疫缺陷(先天性或后天性)病史或潜在疾病,例如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脾切除术,造成易感染风险; |
24 | 筛选时确认存在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梅毒血清学阳性检查结果: a.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 b.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合并表面抗体阴性 c.丙型肝炎抗体阳性 d.梅毒抗体阳性 |
25 | γ干扰素释放试验结果为阳性的患者,除非有合适疗程的抗结核病(TB)治疗记录,结果不确定的受试者如果其胸部X光片没有显示出肺结核的迹象,也没有其他潜在肺结核的证据则可符合条件; |
26 | 存在恶性肿瘤病史,但不包括在研究药物治疗前的3个月已证明被成功根治的皮肤鳞状细胞癌或基底细胞癌; |
27 | 曾感染COVID-19且筛选期或首次给药前仍有相关症状、体征者,或首次给药前28天内COVID-19感染相关检查阳性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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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施福东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杨丽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3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许予明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4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薛群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5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王柠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6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冯慧宇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7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田代实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8 |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秦新月 | 中国 | 重庆市 | 重庆市 |
9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 冯娟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0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杨欢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1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 甄瑾 | 中国 | 内蒙古自治区 | 呼和浩特市 |
12 | 山西省人民医院 | 蔚洪恩 | 中国 | 山西省 | 太原市 |
13 | 温州市人民医院 | 叶华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14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崔桂云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15 | 南京脑科医院 | 许利刚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16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 陈星宇 | 中国 | 福建省 | 厦门市 |
1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3-06-02 |
2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3-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