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CM355临床招募误工费29432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尚未招募) |
适应症 | 复发或难治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Ⅰ/Ⅱ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84;已入组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9432元 |
1、试验目的
I期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1. 评价 CM355 用于复发或难治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R/R B-NHL)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2. 确定 CM355 在 R/R B-NHL患者中的 II期推荐剂量(RP2D)和/或最大耐受剂量(MTD)(如适用)。 次要目的:1. 评价CM355用于R/R B-NHL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2. 评价CM355的免疫原性特征。3. 初步评价CM355治疗R/R B-NHL患者的抗肿瘤疗效。 探索性目的:1. 评价CM355治疗相关的药效动力学(PD)标志物的变化,及其与PK和/或临床结局的相关性分析。 II期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1. 评 价 CM355 在 II 期 推 荐 剂 量(RP2D)下治疗R/R B-NHL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1. 评价CM355在II期推荐剂量(RP2D)下治疗R/R B-NHL患者的有效性的深度、持久性、安全性、PK特征、免疫原性特征。 探索性目的:1. 评价CM355治疗相关的PD生物标志物的变化,及其与PK和/或临床结局的相关性分析。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I期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1. 评价 CM355 用于复发或难治性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R/R B-NHL)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2. 确定 CM355 在 R/R B-NHL患者中的 II期推荐剂量(RP2D)和/或最大耐受剂量(MTD)(如适用)。 次要目的:1. 评价CM355用于R/R B-NHL患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2. 评价CM355的免疫原性特征。3. 初步评价CM355治疗R/R B-NHL患者的抗肿瘤疗效。 探索性目的:1. 评价CM355治疗相关的药效动力学(PD)标志物的变化,及其与PK和/或临床结局的相关性分析。 II期研究目的 主要目的:1. 评 价 CM355 在 II 期 推 荐 剂 量(RP2D)下治疗R/R B-NHL患者的有效性。 次要目的:1. 评价CM355在II期推荐剂量(RP2D)下治疗R/R B-NHL患者的有效性的深度、持久性、安全性、PK特征、免疫原性特征。 探索性目的:1. 评价CM355治疗相关的PD生物标志物的变化,及其与PK和/或临床结局的相关性分析。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和有效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免疫原性分析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Ⅰ/Ⅱ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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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18 岁; |
2 |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参见附录3)0-1分; |
3 | 经病理组织学确认的复发或难治性B细胞NHL,已证实或预期淋巴瘤病灶表达CD20; |
4 | 依据 Lugano 标准,经影像学评价至少有一处二维可测量病灶; |
5 |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器官功能水平符合临床试验中心检测标准; |
6 | 预期生存时间≥3个月; |
7 | 除了脱发和疲劳外,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所有毒性必须已恢复至≤1 级(根据 CTCAE v5.0 标准) |
8 | 育龄期女性患者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除外有曾行绝育手术的记录(在首次给药前至少 6 周切除全子宫、结扎双侧输卵管或切除双侧卵巢),或者已经停经且已至少 12个月未有任何月经性出血(包括月经血、不规则出血、点滴出血等)且不存在任何其他闭经原因(例如,激素治疗、既往化疗)的女性患者可不行妊娠检测; |
9 | 育龄期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及其伴侣必须同意从签署 ICF开始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抑制排卵的激素类避孕药、激素释放性宫内节育器、铜质宫内节育器)。且育龄期女性患者或男性患者在此期间不得捐献卵子或精子; |
10 | 女性患者在研究期间至使用最后一剂研究药物后至少6个月内不能母乳喂养或计划妊娠; |
11 | 自愿入组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活动性或曾患有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 |
2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5年内出现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经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可治愈癌除外; |
3 | 患有方案中规定的需排除的疾病/病史; |
4 |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通过静脉输注进行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
5 | 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HBsAg阳性或聚合酶链反应[PCR] HBV DNA 检查高于检测值上限、HBsAg阴性但HBcAb阳性的患者;HIV感染患者;EB 病毒(EBV) 或巨细胞病毒(CMV)活动性感染或潜伏性感染并怀疑再激活可能的患者;梅毒感染阳性患者;活动性肺结核或既往肺结核感染病史患者; |
6 | 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增加与参加研究、研究药物给药有关的风险,或影响患者接受研究药物的能力的任何严重的或未控制的系统性疾病; |
7 | 有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或CM355的任何成分有重度过敏反应史的患者; |
8 |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 |
9 | 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在首次给药前100天内接受过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
10 | 首次给药前28天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2周内小外科手术,可以接受以诊断为目的有创性检查、插入血管通路装置; |
11 | 对于曾经接受过免疫治疗且治疗期间发生过≥3级、严重或危及生命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或发生过 1-2 级免疫相关不良事件在停止治疗后仍不能恢复至基线水平的患者; |
12 |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放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抗肿瘤中(草)药治疗、任何其他研究性抗癌药物治疗(定义为目前没有监管机构批准的适应症的治疗)的患者; |
13 | 在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或预期在研究期间将需要接种减毒活疫苗; |
14 | 在首次给药一定期限内接受方案中需排除的药物治疗; |
15 | 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28天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或计划与本研究同时参加其它临床试验; |
16 | 已知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者; |
17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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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宋玉琴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21-08-30 |
2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