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注射用阿加糖酶β试药员补偿7852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法布雷病
试验分期 IV期
年龄 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2;已入组人数国内:2;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7852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法布赞在中国法布雷病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价中国法布雷病受试者接受法布赞治疗后血浆脱乙酰基三己糖酰基鞘脂醇(Lyso-GL3)水平的变化 评价中国法布雷病受试者接受法布赞治疗后血浆三己糖酰基鞘脂醇(GL3)水平的变化 评价中国法布雷病受试者接受法布赞治疗后血浆GL3 异常的受试者人数和百分比 评价中国法布雷病受试者接受法布赞治疗后法布雷病症状的变化 评价中国法布雷病受试者接受法布赞治疗后肾功能的变化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V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受试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必须≥8 岁。
2 受试者从未接受过阿加糖酶β 和阿加糖酶α 治疗。
3 确诊法布雷病的中国受试者,且有血浆或白细胞αGAL 活性不足(低于实验室参考范围)的记录和/或基因型诊断记录。
4 受试者必须有一种或多种符合法布雷病表现的症状和体征(不仅限于神经性疼痛、慢性肾脏疾病、肥厚性心肌病、心律紊乱、脑血管受累、角膜浑浊、血管角质瘤、胃肠道症状、少汗或无汗)。
5 女性受试者未处于妊娠或哺乳期, 并且使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
6 受试者和/或其法定监护人应能够签署ICF。


4、排除标准
1 受试者接受过肾移植。
2 如果受试者患有被研究者视为具有临床意义的器质性疾病(不包括与法布雷病相关的症状),则不得进入试验。
3 在预期给予IMP 的30 天内或既往试验性药物的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除法布赞以外的试验性药物或器械。
4 受试者有当前肾衰竭或肾功能不全(定义为eGFR<30 mL/min/1.73 m2)证据。
5 受试者对所含活性物质或任何辅料发生过危及生命的超敏反应(速发过敏反应)。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陈楠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李雪梅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3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王朝霞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4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徐虹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罗小平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6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郭军红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