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钦州苹果酸卡博替尼片试药招聘工资26397元
试药状态 | 进行中(招募完成) |
适应症 | 肾细胞癌;肝细胞癌。适用于晚期RCC患者;曾接受过索拉非尼治疗的HCC患者。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54;已入组人数国内:54;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补贴 | 26397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本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在空腹条件下,健康受试者口服苹果酸卡博替尼片受试制剂T(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格:60mg)及参比制剂R(IPSEN生产,商品名:CABOMETYX®,规格:60mg)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研究目的 本试验的主要目的是考察在空腹条件下,健康受试者口服苹果酸卡博替尼片受试制剂T(江西山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规格:60mg)及参比制剂R(IPSEN生产,商品名:CABOMETYX®,规格:60mg)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是否具有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生物等效性试验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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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性别:男性或女性; |
2 | 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
3 | 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0 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0 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0~28.0 kg/m2范围内(包括19.0和28.0); |
4 | 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 |
5 | 能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4、排除标准
1 | 全身体格检查、生命体征、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凝血功能、心电图、甲状腺功能三项等检查指标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者; |
2 | 传染病筛查(包括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结果阳性者; |
3 | 在本研究期间及试验结束后2周内需进行专职司机、操作机器和高空作业等特定工作者; |
4 | 有肝、肾、内分泌、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如消化性溃疡、胃肠道穿孔、瘘管、消化道出血、慢性便秘、慢性腹泻)、血液和淋巴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如癫痫发作)、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等系统的严重疾病史或现患有上述系统疾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
5 | 有药物滥用史、药物依赖史者; |
6 | 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包括处方药、非处方药、维生素补充剂或中草药)、保健品者; |
7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
8 | 饮食不规律,不能做到一日三餐(如经常不吃早餐),或筛选日前4周内有显著不正常饮食(如节食、低钠等)者; |
9 | 过敏:既往对卡博替尼或其他同类药物过敏者;对其他药物、食物、环境因素等过敏者;或易发生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者; |
10 | 筛选前6个月(180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或接受了可能显著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如胃肠切除、胆囊切除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的手术)者;或在本研究期间及试验结束后2周内有手术计划(包括牙科手术)者; |
11 | 筛选前6个月(180天)内嗜烟(平均每日吸烟量达5支或以上)者; |
12 | 既往酗酒(即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1个酒精单位等于10 mL或8g纯酒精,25 mL 40%白酒、330 mL 5%啤酒、175 mL 12%红酒分别约合1.0、1.5、2.0个酒精单位),或筛选前6个月(180天)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或入住当天酒精呼气检测阳性者(酒精含量?0.0 mg/100 mL); |
13 | 筛选前6个月(180天)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富含咖啡因和/或茶碱、可可碱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者; |
14 | 既往长期摄入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或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富含葡萄柚的饮料或食物者; |
15 | 筛选前3个月(90天)内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筛选前1年(365天)内服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已哌啶等)者;或入住当天尿液药物(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
16 | 筛选前3个月(9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并服用药物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7 | 筛选前3个月(90天)内献血(包括血液成分)或失血400 mL及以上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包括血液成分)者; |
18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19 | 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自筛选前14天开始至末次给药后4个月(120天)内有妊娠计划或捐精捐卵计划,或试验期间不愿采取可接受的、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
20 | 妊娠检查阳性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受试者; |
21 | 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试验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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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郑市人民医院 | 陈金喜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 | 新郑市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