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盐酸多西环素片试药员招聘工资12959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1.本品作为选用药物之一可用于下列疾病:(1)立克次体病,如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洛矶山热、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非特异性尿道炎、输卵管炎、宫颈炎及沙眼;(4)回归热;(5)布鲁菌病;(6)霍乱;(7)兔热病;(8)鼠疫;(9)软下疳,治疗布鲁菌病和鼠疫时需与氨基糖苷类联合应用。2.由于目前常见致病菌对四环素类耐药现象严重,仅在病原菌对本品敏感时,方有应用指征。葡萄球菌属大多对本品耐药。3.本品可用于对青霉素类过敏患者的破伤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4;已入组人数国内:64;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64 ; |
补贴 | 12959元 |
1、试验目的
以中国健康受试者为试验对象,采用自身交叉对照的试验设计,测定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多西环素片给药后多西环素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血药浓度经时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Pfizer Japan Inc.持证生产的盐酸多西环素片(商品名:Vibramycin®)为参比,考察受试制剂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并观察盐酸多西环素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以中国健康受试者为试验对象,采用自身交叉对照的试验设计,测定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多西环素片给药后多西环素在健康受试者体内的血药浓度经时过程,估算相应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以Pfizer Japan Inc.持证生产的盐酸多西环素片(商品名:Vibramycin®)为参比,考察受试制剂的相对生物利用度,评价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并观察盐酸多西环素片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利用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交叉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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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2 | 年龄:18周岁以上(包括18周岁); |
3 | 体重指数(BMI)在19.0~26.0范围内(包括19.0及26.0),BMI=体重(kg)/身高2(m2),女性不低于45.0 kg,男性不低于50.0 kg; |
4 | 生命体征监测显示体温、脉搏、坐位血压等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5 | 体格检查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6 | 实验室检查显示血常规、尿常规、凝血功能、血生化等各项指标均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7 | 心电图检查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8 | 胸部CT检查显示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
9 | 受试者及其配偶从筛选期开始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无生育计划,愿意而且能够在试验期间采取医学接受的可靠避孕措施; |
10 | 自愿参加试验,能够和研究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且遵守临床试验的各种要求,获得知情同意书过程符合GCP规定。 |
4、排除标准
1 | 既往有心、肺、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并经研究者判定不宜参与本试验; |
2 | 已知对药物、食物有过敏史者;对多西环素及其活性成分、辅料(乳糖、玉米淀粉)有过敏史者;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循统一饮食要求或吞咽困难者; |
3 | 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综合征者; |
4 | 有嗜烟史(超过5支/天或使用相当量的尼古丁产品)、酗酒史(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个酒精单位等于10 mL或8 g纯酒精,25 mL 40%白酒、330 mL 5%啤酒、175 mL 12%红酒分别约合1.0、1.5、2.0个酒精单位)、药物滥用史者; |
5 | 筛选前3个月内饮用过量(平均一天8杯以上,1杯=250 mL)含黄嘌呤的饮料(如咖啡、茶、可乐等)者; |
6 | 筛选前7天内摄入过量富含柑橘类(如葡萄柚、橙子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
7 | 乙肝五项、丙肝、梅毒、艾滋病检查任一项结果异常并经研究者判定有临床意义者; |
8 | 新型冠状病毒筛查结果为阳性者; |
9 | 静脉采血困难的受试者或晕针、晕血者; |
10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超过200 mL者; |
11 | 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各种药物者(包括中草药和保健品);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器械临床试验者,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3 | 首次入住病房前48 h内摄入任何含黄嘌呤的饮料或食物(如咖啡、茶、可乐、巧克力等)、含烟草的产品(如香烟、糖精钠等)、柑橘类(如葡萄柚、橙子等)的饮料或食物、酒精或酒精产品; |
14 | 药筛(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检测阳性者; |
15 | 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血液酒精含量(BAC)>0.0 mg/100 mL); |
16 |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
17 | 研究者认为依从性差,或具有任何不宜参加此试验因素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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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王大为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2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 沈建平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1 |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