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黑河CM310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受试者误工费12631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中重度特应性皮炎 |
试验分期 | 其它其他说明:Ib/IIa期 |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39;已入组人数国内:39;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39 ; |
补贴 | 12631元 |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CM310单抗多次给药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中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次要目的:探索CM310单抗多次剂量递增给药的PK特征;探索CM310单抗皮下多次剂量递增给药的PD效应;观察抗药物抗体生成;初步探索CM310单抗多次给药后对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疗效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主要目的:评价CM310单抗多次给药在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中的安全性与耐受性; 次要目的:探索CM310单抗多次剂量递增给药的PK特征;探索CM310单抗皮下多次剂量递增给药的PD效应;观察抗药物抗体生成;初步探索CM310单抗多次给药后对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的疗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Ib/IIa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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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年龄≥ 18且≤ 70周岁,男女不限 |
2 | 筛选访视前确诊至少12个月的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受试者 |
3 |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的湿疹面积和严重程度指数评分(EASI)≥16分 |
4 | 筛选和基线访视时的研究者总体评估(IGA)评分 ≥3分 |
5 | 筛选访视时特应性皮炎累及≥10%体表面积 |
6 | 筛选前接受至少4周强效或2周超强效外用糖皮质激素或外用钙调神经磷酸酶抑制剂治疗,但疾病不能充分被控制 |
7 | 受试者及伴侣同意整个研究期间(从筛选到治疗结束后3个月)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8 | 具备理解研究性质的能力,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
9 | 受试者能与研究者进行良好沟通并能遵守方案要求随访 |
4、排除标准
1 | 之前参加过同类品种的任何临床试验 |
2 | 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重大手术 |
3 | 筛选前8周或者5个半衰期(如果已知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接受过研究性药物治疗 |
4 |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以下任何一种治疗,或者研究者认为,研究治疗的前4周内,有可能需要接受以下治疗: -免疫抑制剂/免疫调节药物; -紫外线治疗; - 全身性或局部中药治疗; |
5 |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外用糖皮质激素,外用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治疗 |
6 | 筛选前12周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种活或减毒疫苗 |
7 | 其它生物制剂:筛选前16周或者使用任何生物制剂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8 | 筛选前6个月接受过变应原特异性免疫治疗 |
9 | 除特应性皮炎外,任何临床重大疾病史或有临床意义的循环系统异常、内分泌系统异常、神经系统疾病或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精神疾病及代谢异常不稳定等病史者;有临床意义定义为研究者认为参与研究会使受试者的安全性造成风险或研究期间疾病/病症加重时会影响有效性或安全性分析 |
10 | 受试者可能存在活动性、潜伏性或未得到充分治疗的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即结核病感染) |
11 | 筛选期患有活动性肝炎,或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者乙型肝炎核心抗体(HBcAb)阳性 乙型肝炎病毒(HBV)DNA阳性,或者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 |
12 | 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病史,或者筛选时的HIV血清学结果呈阳性 |
13 | 体检结果或实验室检查值显著异常并具有临床意义者 |
14 | 有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伤的受试者;如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倍正常值上限,血清肌酐>正常值上限 |
15 | 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 [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者 |
16 | 筛选前4周内,患慢性活动性或急性感染需要抗生素、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抗原虫药,或者抗真菌药的全身性治疗,或者筛选前1周内患有浅表皮肤感染。注:感染消退后,可重新对患者进行筛选,仅限一次 |
17 | 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病史(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和曲霉病),即使感染已消退;或者不寻常的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感染(根据研究者的判断) |
18 | 筛选前5年内患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完全治愈的原位宫颈癌和非转移性鳞状或基底细胞皮肤瘤的受试者可以入选) |
19 | 可能会影响到研究评价的其他合并(或共发)皮肤疾病 |
20 | 妊娠或哺乳妇女,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妇女 |
21 | 研究者认为会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的任何原因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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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张建中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黎静宜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3 |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 张春雷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4 |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 | 丁杨峰;朱全刚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5 |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吴黎明;林能明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6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 朱小红;裴泽军 | 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7 |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 陆前进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