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无试药员工资25112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引起的视力损伤
试验分期 I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60;已入组人数国内:2;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5112元
1、试验目的
1. 评估比较601(眼科)与雷珠单抗治疗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CRVO)所致黄斑水肿病变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评估601(眼科)在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CRVO)所致黄斑水肿病变患者中多次给药的稳态血药浓度、免疫原性和VEGF浓度变化特征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愿意按照试验所规定的时间进行随访;
2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3 目标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患有继发于CRVO且累及中心凹的黄斑水肿,且确诊时间≤12个月; 2)最佳矫正视力(BCVA)≥ 19个字母且≤ 78个字母(采用ETDRS视力表,相当于Snellen视力表的20/32至20/400); 3)中心视网膜厚度(CRT)≥ 250μm; 4)无影响眼底检查或OCT成像的屈光介质混浊和/或瞳孔异常。
4 非目标眼的BCVA ≥ 34个字母(相当于Snellen视力表的20/200),且无活动性的RVO病变


4、排除标准
1 研究者认为,在研究筛选或基线时受试者的伴随疾病或目标眼的眼部疾病可能会造成受试者对研究治疗无应答,或者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的解释,视力损害在12个月治疗期间需要医疗或手术干预(例如,中心凹明显的瘢痕、纤维化或萎缩、中心凹下大量硬性渗出、黄斑前明显出血遮挡、玻璃体出血、玻璃体黄斑牵引综合征、除CRVO外的视网膜血管阻塞、视网膜脱离、黄斑裂孔、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任何原因的脉络膜新生血管、糖尿病视网膜病变(轻度非增殖性病变除外)和糖尿病黄斑水肿),应排除半侧视网膜静脉阻塞(HRVO);
2 目标眼有虹膜、房角新生血管或视盘、视网膜新生血管;
3 目标眼入组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眼内或眼周皮质类固醇注射治疗,或6个月内曾接受过地塞米松玻璃体内植入剂;
4 目标眼曾接受过黄斑激光光凝术(局灶性/格栅样)、全视网膜激光光凝术、玻璃体切除术、放射状视神经切开术、视网膜血管鞘膜切开术、青光眼滤过术、角膜移植术或在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视网膜局部激光光凝术、YAG激光治疗或任何其它眼科手术(包括白内障手术等);
5 目标眼筛选期间,BCVA提高>10个字母(0天给药前24小时内检测的BCVA与筛选时的BCVA比较);
6 目标眼为无晶体眼(不包括人工晶体眼)或晶状体后囊膜缺损(人工晶体植入后的YAG激光后囊切开术除外);
7 任一眼有活动性眼部炎症(例如:睑缘炎、感染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眼内炎等);
8 任一眼有既往或现患无法控制的青光眼(定义为经抗青光眼治疗后眼内压仍≥25mmHg),或青光眼引起目标眼的视杯/视盘比>0.8;
9 任一眼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玻璃体腔注射任何抗VEGF药物治疗(例如雷珠单抗Ranibizumab、贝伐珠单抗Bevacizumab、康柏西普Conbercept、阿柏西普Aflibercept等);
10 对荧光素钠有过敏反应或过敏史,对治疗或诊断用蛋白制品有过敏史
11 入组前6个月内出现卒中(脑血管意外 )或心肌梗死,以及有活动性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明显出血倾向者;
12 有确诊的全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如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白塞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硬皮病等);
13 患有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疾病(如艾滋病、活动性肝炎,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以及恶性肿瘤,5年内无转移和复发的恶性肿瘤或原位癌不排除);
14 血压控制不理想的高血压者(定义为经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仍≥160mmHg或舒张压仍≥100mmHg);
15 入组前1个月内有外科手术史(除已愈合的微创手术),和/或目前有未愈合创口、中重度溃疡、骨折等;
16 入组前3个月内曾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抗VEGF的药物治疗(例如贝伐珠单抗);
17 肝、肾功能异常者(本试验规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谷丙转氨酶)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谷草转氨酶)>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肌酐>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5倍);
18 凝血功能异常者(凝血酶原时间≥正常值上限3秒,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正常值上限10秒);
19 育龄期未使用有效避孕措施者(女性自发性闭经12个月以上者除外);
20 妊娠、哺乳期女性;
21 入组前1个月(若试验用药品半衰期长,其5个半衰期时间>1个月者,则为5个半衰期)内参加过任何药物(不包括维生素和矿物质)临床试验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22 研究者认为任何需要在研究中排除的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李筱荣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2 北京医院 戴虹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3 河南省立眼科医院 宋宗明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4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钟敬祥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5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俞素勤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6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张明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7 天津市眼科医院 韩泉洪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8 浙江省人民医院 吴苗琴 中国 浙江省 杭州市
9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陈百华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10 南京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姚进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11 江苏省人民医院 袁松涛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1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