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注射用SHR-A1811招募补偿金6346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晚期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和结直肠癌患者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114;已入组人数国内:6;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6346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价SHR-A1811治晚期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和结直肠癌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探索SHR-A1811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1.评价SHR-A1811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2.评价SHR-A1811的免疫原性;3.初步评价SHR-A1811的抗肿瘤疗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年龄18周岁至75周岁(含),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者远处转移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和结直肠癌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1)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2)结直肠癌患者最多允许接受过二线标准治疗;
3 根据RECIST v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剂量递增阶段允许仅有非靶病灶的患者入组);
4 须提供肿瘤组织样本进行表达分析,优选新近取得的肿瘤组织,无法提供新近取得组织的受试者可提供存档的肿瘤组织样本,对于既往接受过抗靶点治疗的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受试者,须提供最近一次抗靶点治疗之后的肿瘤组织样本,样本类型为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的肿瘤组织块,或未染色的FFPE肿瘤组织切片(不少于6张);
5 ECOG体力评分0-1分;
6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7 有充分的骨髓及器官功能(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1)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1,500/mm3); 2)血小板≥100×109/L(100,000/mm3); 3)血红蛋白(Hgb)≥9.0 g/dL(90g/L); 4)总胆红素≤1.5×ULN; 5)凝血酶原时间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ULN; 6)谷丙转氨酶(ALT)和/或谷草转氨酶(AST)≤2.5×ULN(肝转移患者,ALT和/或AST≤5×ULN); 7)血清肌酐≤1.5×ULN或肌酐清除率≥60 mL/min;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的血或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9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4、排除标准
1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或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 既往曾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6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NCI-CTCAE v5.0等级评价≤ 1级者(研究者判断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级外周神经毒性等);
7 既往接受过抗靶点抗体药物偶联物;
8 接受CYP3A4、CYP2D6、P-gp或BCRP强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距首次用药日期<5个药物半衰期;
9 对其他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反应史或者对SHR-A1811产品的非活性制剂成分有过敏反应者;
10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1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2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检测阳性;
13 存在活动性乙型肝炎(HBV DNA≥ 500 IU/mL)或丙型肝炎(抗-HCV阳性且HCV RNA高于分析方法检测下限);
14 曾患有非感染性间质性肺病/肺炎接受了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或经筛选期检查发现疑似或确诊有此类疾病者;
15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2)静息状态下,12导联心电图检查得出的QTcF>450 ms; 3)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4)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5)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6)对于参加QT/QTc研究的患者,如患有先天性QT间期延长综合症或有QT间期延长家族史,带有植入型起搏器、自动的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也需要排除;
16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7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
18 精神障碍或者依从性差者;
1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0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他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上海市东方医院 李进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2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刘天舒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3 河南省肿瘤医院 罗素霞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4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袁响林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5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刘东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6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徐平声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7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刘合利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8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张艳桥 中国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9 天津市肿瘤医院 任秀宝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
10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邱文生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11 湖南省肿瘤医院 王伟 中国 湖南省 长沙市
12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刘牧林 中国 安徽省 蚌埠市
13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陈俊 中国 江西省 南昌市
14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朱志图 中国 辽宁省 锦州市
15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邓艳红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16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蔡世荣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17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梁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8-03
2 上海市东方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