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米拉贝隆缓释片临床试验补偿25981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成年膀胱过度活动症(OAB)患者尿急、尿频和/或急迫性尿失禁的对症治疗
试验分期 IV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无上限(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49;已入组人数国内:1;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25981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在中国受试者中评估米拉贝隆治疗 OAB 的疗效。 次要目的:在中国受试者中评估米拉贝隆治疗 OAB 的安全性;评估米拉贝隆治疗 OAB 的其他疗效变量;探索不同的米拉贝隆起始剂量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V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在进行任何研究相关程序之前,必须从受试者处获得机构审查委员会 (IRB)/独立伦理委员会 (IEC) 根据国家法规批准的书面知情同意和隐私语言(包括停用禁用的药物,如适用)。
2 根据当地法规要求,在签署知情同意书 (ICF) 时,受试者被视为成人(18 岁及以上)。
3 受试者在筛选期开始前已有至少 12 周OAB 症状。
4 受试者每 24 小时平均排尿次数 ≥ 8 次。
5 受试者每 24 小时平均尿急或急迫性尿失禁发作次数 ≥ 1 次(由 3 天排尿日记记录)。
6 女性受试者未怀孕且符合至少 1 项以下条件:a. 不是有生育能力的女性 (WOCBP);b.是WOCBP,但同意从知情同意之日起至最终 IP 给药后至少 30 天期间遵循避孕指南
7 女性受试者同意从筛选时起、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不得进行哺乳。
8 女性受试者同意从首次 IP 给药时起、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不得捐献卵子。
9 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包括哺乳期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整个治疗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采取避孕措施。
10 男性受试者同意在治疗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不得捐献精子。
11 有妊娠伴侣的男性受试者,同意在妊娠期间、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最终 IP 给药后 30 天内保持禁欲或使用避孕套。
12 受试者同意在参与本研究的同时不参与另一项干预性研究,参与本研究定义为筛选前 28 天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访视完成。


4、排除标准
1 受试者的主要症状为压力性尿失禁。
2 受试者症状仅为根据 ICS 定义的日间尿频:仅在日间需要频繁排尿且每次排尿量较少;尿失禁罕见且没有夜尿。
3 受试者平均每日总尿量 > 3000 mL(由 3 天排尿日记记录)。
4 受试者有留置导管或间歇性进行自行导尿。
5 受试者尿流率提示 OAB 以外病理改变。
6 受试者患有单症状性遗尿症。
7 受试者有排尿功能障碍。
8 受试者残余尿量 ≥ 100 mL 或有临床意义的下尿路阻塞性疾病,成功治疗者除外。
9 受试者存在影响下尿路功能的解剖异常(已手术治疗或未经治疗)
10 受试者试纸检测时出现血尿。如果女性在月经期间试纸检测出现血尿,可在随机分配之前(月经结束后)重复检查。
11 受试者患有尿崩症。
12 受试者患有肾脏或膀胱结石。
13 受试者患有间质性膀胱炎。
14 受试者患有慢性尿路感染 (UTI) 或在访视 1/第 -2 周(筛选)前 2 个月内发生过超过 3 次 UTI。
15 受试者患有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坐位收缩压 [SBP])≥ 180 mmHg 或舒张压 [DBP] ≥ 110 mmHg)。
16 受试者脉率为 110 次/分钟 (bpm) 或 < 50 bpm。
17 在筛选期 ECG 中受试者经 Fredericia’s 公式校正心率后的 QT 间期 (QTcF) > 440 msec 或有 QT 间期延长风险(例如,低钾血症、QT 间期延长综合征 [LQTS] 或 LQTS 家族史或运动诱发晕厥)。
18 根据年龄和性别情况,受试者的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 2 × 正常值上限 (ULN) 或总胆红素 (TBL) ≥ 1.5 × ULN(吉尔伯特综合征受试者不考虑胆红素阈值)。
19 受试者有轻度或中度肾功能受损。
20 受试者患有症状性UTI(症状可能包括疼痛、发热、血尿、新发恶臭尿液)。注:如果 UTI 得到成功治疗达到临床康复(通过试纸检测和 14 天后重复试纸检测均为阴性确认),则可重新筛选。
21 受试者有任何恶性肿瘤病史或现有恶性肿瘤(既往或当前诊断为膀胱或前列腺癌)。
22 受试者在洗脱开始后使用任何敏感且具有狭窄治疗指数的细胞色素 P450 2D6 (CYP2D6) 底物或敏感 P-糖蛋白 (P-gp) 底物的药物。
23 23. 受试者正在使用或曾使用过禁用的既往和/或伴随用药。使用 α1-AR 拮抗剂、5α-还原酶抑制剂 (5-ARI) 和 5 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 (PED-I) 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 (BPH)者除外,可以入组研究。
24 受试者已知或疑似对米拉贝隆或所用制剂的任何成分过敏。
25 受试者既往接受过 OAB 治疗,包括药物和非药物治疗。如果治疗在筛选访视前已停止 3 个月或更长时间,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26 受试者已参加另一项临床研究和/或受试者在第 1 次访视/第 -2 周(筛选)前 30 天内(或 5 个药物半衰期或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度,以较长者为准)接受过任何试验性治疗。
27 根据罗马 IV 标准定义,受试者有便秘且在进入研究前无法成功治疗。
28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 6 个月内妊娠或在筛选前 3 个月内哺乳。
29 受试者筛选时甲型肝炎病毒 (HAV) 抗体(免疫球蛋白 M [IgM])、乙型肝炎核心 (HBc) 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丙型肝炎病毒 (HCV) 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 1 型和/或 2 型或梅毒的血清学检测呈阳性。
30 受试者是安斯泰来、研究相关合同研究组织 (CRO) 或临床单位的员工。
31 受试者有任何不良状况,研究者认为其不适合参加研究。
32 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的主要症状为压力性尿失禁。
33 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症状仅为根据 ICS 定义的日间尿频(由电子排尿日记确认)。
34 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平均每日总尿量 > 3000 mL(由3 天排尿日记记录)
35 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患有单症状性遗尿症(由电子排尿日记确认)
36 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患有症状性UTI(症状可能包括疼痛、发热、血尿、新发恶臭尿液)。
37 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试纸检测时出现血尿。如果女性在月经期间试纸检测出现血尿,可在随机分配之前(月经结束后)重复检查。
38 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受试者患有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坐位 SBP ≥ 180 mmHg 或 DBP ≥ 110 mmHg)。
39 访视 2/第 0 周(基线)时的其他排除情况: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研究的任何原因。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北京医院 王建业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薛波新 中国 江苏省 苏州市
3 兰州大学第二医院 钟甘平 中国 甘肃省 兰州市
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田野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5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郭剑明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6 青岛市市立医院 侯四川 中国 山东省 青岛市
7 河南省人民医院 丁德刚 中国 河南省 郑州市
8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徐涛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9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谢克基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10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罗德毅 中国 四川省 成都市
1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王少刚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12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李旭东 中国 陕西省 西安市
13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方祖军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14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张鹏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15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卫中庆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16 南京市第一医院 贾瑞鹏 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
1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徐丹枫 中国 上海市 上海市
18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黄海 中国 广东省 广州市
19 烟台毓璜顶医院 吴吉涛 中国 山东省 烟台市
20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章小平 中国 湖北省 武汉市
21 山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茹峰 中国 山西省 太原市
22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吴士良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3 无锡市人民医院 徐卓群 中国 江苏省 无锡市
24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史本康 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
1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8-26
2 北京医院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