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雌二醇透皮喷雾剂临床试验招募补贴2101元
试药状态 | 已完成 |
适应症 | 绝经后女性治疗中度至重度血管舒缩症(VMS) |
试验分期 | I期 |
年龄 | 无下限(最小年龄)至60岁(最大年龄) |
性别 | 女 |
健康受试者 | 有 |
目标入组人数 |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72;已入组人数国内:72;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72 ; |
补贴 | 2101元 |
1、试验目的
1) 评价中国健康绝经后女性每天给予 1.7% 雌二醇透皮喷雾剂1喷、 2喷或3喷连续10天达稳态后,雌二醇的人体PK特征 2) 评价中国健康绝经后女性多次给予雌二醇透皮喷雾剂后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3、入选标准
4、排除标准
1) 评价中国健康绝经后女性每天给予 1.7% 雌二醇透皮喷雾剂1喷、 2喷或3喷连续10天达稳态后,雌二醇的人体PK特征 2) 评价中国健康绝经后女性多次给予雌二醇透皮喷雾剂后的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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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入选标准
1 | 已签署经过批准的知情同意书 |
2 | 自然闭经或手术闭经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女性,体重指数(BMI)在19.0-30.0kg/m2(包括临界值 ),体重不低于45kg |
3 | 血清雌二醇水平低于20pg/mL并且满足以下至少一个条件: 1) 自然闭经至少12个月 2) 闭经至少6个月,并且血清FSH水平> 40IU/L 3) 在进行筛选前,已完成双侧卵巢切除术至少6周(无论受试者是否接受子宫切除术) |
4 |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没有临床显著的胃肠道,肝脏,肾脏,心血管,呼吸,内分泌,神经,代谢,精神,血液等系统慢性疾病史 |
5 | 非吸烟者。如果受试者过去曾吸烟,则必须在筛选前已戒烟至少1年 |
6 | 筛选时具有合格的乳腺钼钯X线检查结果和临床乳房体格检查结果。乳腺钼钯X线结果合格的定义为:乳腺BI-RADS(Breast imaging-reporting and data system)分级为1级,2级或3级。如果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3个月内获得的乳腺钼钯X线检查结果是合格的,则无需在筛选期间重复检查(注意:必须在筛选期间进行乳房体格检查。乳房体格检查合格的定义为:没有疑似恶性病变的乳房肿块或其他疑似恶性肿瘤的相关发现。) |
7 | 接受过绝经后症状治疗的女性需要在进行基线评估前有足够的清洗期。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的时间开始计算,用于阴道的激素产品(阴道环,乳液,凝胶)的清洗期应至少为1周,透皮雌激素或透皮雌激素/孕激素产品的清除期应至少为4周,口服雌激素和/或孕激素产品或宫内孕激素的清除期应至少为8周,孕激素植入物或单次雌激素注射剂的清洗期应至少为3个月,雌激素植入物或孕激素注射剂的清除期应至少为6个月 |
8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前1个月内至末次给药(雌二醇喷雾)后1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1 |
9 | 能够理解并遵守本研究要求的受试者 |
10 | 宫颈涂片[液基细胞薄层检测(LCT/TCT)]结果合格。宫颈涂片(LCT/TCT)结果合格定义为:根据TBS(The Bethesda System)系统(2001),未发现发育异常细胞或恶性细胞的涂片(涂片结果显示为意义不明的不典型鳞状细胞[ASC-US]患者,如果人乳头瘤病毒[HPV]阴性也可以纳入研究)。如果受试者在筛选前6个月内获得的宫颈涂片(LCT/TCT)结果是合格的,则无需在筛选期间重复检测 |
11 | 对于有子宫的女性受试者,筛选时经阴道超声或子宫内膜活检结果合格。经阴道超声结果合格的定义为:萎缩性子宫内膜(超声显示子宫内膜厚度≤ 4mm)。只有在超声检查中显示子宫内膜厚度> 4mm时,才需要再进行子宫内膜活检,活检结果显示无异常增生或癌变则可进入研究 |
4、排除标准
1 | 具有多发性和复发性过敏史,或已知对研究药物、孕激素、防晒剂或同类产品过敏,或对本品辅料中任何成份(包括乙醇)过敏的受试者 |
2 | 存在雌激素治疗禁忌症者,包括下述一种或多种情况: 1) 曾确诊或疑似患有乳腺癌 2) 确诊或疑似患有雌激素依赖性恶性肿瘤(例如子宫内膜癌,卵巢癌) 3) 不明原因的生殖器出血 4) 既往或现有静脉血栓栓塞(深静脉血栓形成,肺栓塞) 5) 已知的血栓形成倾向或近期有动脉血栓栓塞性疾病 6) 急性肝病或者肝病史(肝功能检查未能恢复正常) 7) 卟啉症 |
3 | 现病史或既往病史证实对粘合剂、化妆品或外用药物(包括防晒霜)产生皮肤接触性过敏者 |
4 | 过去6个月内病因不明的阴道异常出血 |
5 | 筛选时血红蛋白水平<11.0g/dL和/或在筛选前3个月有献血史或失血超过400mL者 |
6 | 筛选时甘油三酯≥3.4mmol/L(≥300mg/dL)且有高甘油三酯血症的家族史者 |
7 | 目前正在接受肝药酶诱导剂(苯妥英,苯巴比妥,卡马西平,利福平)或口服皮质类固醇 |
8 | 目前正在接受肝药酶抑制剂 |
9 | 存在可能干扰或改变药物吸收和 或皮肤耐受性的活动性皮肤病现病史 |
10 | 首次给药前28天或5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或非处方药,包括维生素、中草药和膳食补充剂(经历足够长清洗期的绝经后症状的治疗除外)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的受试者,和/或筛选时尿液药物筛查结果呈阳性者 |
12 | 在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饮酒(每周饮酒量超过7个单位),或给药前48h内饮酒或使用过含有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呈阳性结果的受试者(注:1单位酒精=360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过量(每天8杯或以上,1杯=250mL)饮用浓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或在给药前48h内摄入过任何富含或代谢后产生咖啡因或黄嘌呤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可乐等)者 |
14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TP-Ab)检测阳性者 |
15 | 有采血禁忌症者 |
16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另一项药物临床试验者 |
17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研究的受试者 |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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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济南市中心医院 | 温清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1 | 济南市中心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0-0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