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C019199片招募试药员工资1520元

试药状态 进行中(招募中)
适应症 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
试验分期 I期
年龄 18岁(最小年龄)至76岁(最大年龄)
性别 男+女
健康受试者
目标入组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国内:25;已入组人数国内:1;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补贴 1520元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确定C019199片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口服的最大耐受剂量(MTD)、II 期试验推荐剂量(RP2D)、剂量限制性毒性(DLT)和安全性。 次要目的: 考察C019199片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单、多次口服给药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初步观察C019199片在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中的抗肿瘤活性。 探索性目的: 探索用于预测C019199片抗肿瘤活性的潜在生物标志物。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其他说明:安全性和有效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试验分期 I期 设计类型 平行分组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3、入选标准
1 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周岁且<76周岁,男女不限。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包括TGCT患者;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剂量递增阶段:按照NCCN指南定义的标准治疗失败、目前无标准治疗或患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复发、转移的晚期实体瘤患者。剂量扩展阶段:按照NCCN指南定义的标准治疗失败、目前无标准治疗或患者无法接受标准治疗的软组织肉瘤患者、复发、转移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黑色素瘤患者、胰腺癌患者。 TGCT患者,满足以下标准: 1) 手术切除可能导致功能受限或严重并发症(局部晚期); 2) 首次给药前2周内,镇痛治疗方案已稳定。
3 ECOG评分0~1分。
4 预计生存期≥3个月。
5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或可评估的肿瘤病灶(RECIST v1.1),仅限扩展试验。
6 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心、肺、肝、肾功能基本正常,这些检查结果需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完成: a) 骨髓储备: 血红蛋白≥10g/dL 、中性粒细胞≥1500/mm3 且血小板≥100000/mm3; b)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与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均≤1.5×ULN(正常值上限); c) 肾功能:肌酐≤1.5×ULN; d) 肝功能:胆红素≤1.5×ULN、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且天冬氨酸转氨酶(AST)≤2.5×ULN(对于有肝脏转移者,胆红素≤3×ULN、ALT≤5×ULN且AST≤5×ULN)。 e) 心脏功能: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II级或以下、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7 男性或女性患者同意在研究治疗期间和末次给药后6 个月内采用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进行有效避孕或禁欲。
8 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有意愿和能力完成定期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过程。


4、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CSF1R抑制剂治疗者。
2 已知对CSF1R抑制剂类药物过敏者。
3 首次给药前4周内至治疗结束期间需进行(或进行过)放疗(用于控制症状的姑息性放疗除外)、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或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其中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首次给药前6周内,CYP3A强抑制剂/诱导剂、治疗指数较窄的CYP3A敏感底物以及氟尿嘧啶类的口服药物如替吉奥、卡培他滨为首次给药前2周内。
4 首次给药前4周(或5个单抗药物半衰期,取时间长者)内至治疗结束期间需进行(或进行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或免疫调节单抗类药物治疗(抗肿瘤或非抗肿瘤)。
5 尚未从既往治疗毒性中恢复的(即筛选时毒性为2级及以上,脱发除外)。
6 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大型手术(三或四级)且未完全恢复。
7 因既往手术史或严重的胃肠道疾病如吞咽困难、活动性胃溃疡、溃疡性结肠炎、克隆氏病、肠梗阻等,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等。
8 任何显著的临床和实验室异常,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如:无法控制的活动性感染(CTCAE v5.0 2级)、无法控制的糖尿病(指最佳药物治疗情况下,空腹血糖>7mmol/L)、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指最佳药物治疗情况下,收缩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 90mmHg)、2级或以上周围神经病变(CTCAE v5.0)、2级或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CTCAE v5.0)、6个月内的心肌梗塞、慢性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酒精性肝炎或者其他肝炎、严重肝硬化、脂肪肝、遗传性肝脏疾病、肝萎缩、门静脉高压、无法控制的重大癫痫发作或上腔静脉综合征。
9 患有本研究所治疗肿瘤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疾病(例外情况包括:治愈且在研究入选前3年内没有复发的恶性肿瘤;完全切除的基底细胞和鳞状细胞皮肤癌;完全切除的任何类型的原位癌)。
10 筛选期进行影像学评估,经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核磁共振成像(MRI)检测发现活动性或未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灶:a) 如果在筛选期扫描时检测到受试者出现新的无症状CNS转移,则必须接受放射治疗和/或CNS转移灶的手术。上述治疗结束后,如果满足全部其他标准,无需进行入选前额外的脑部扫描;b) 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已维持至少2个月,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的泼尼松或其它等疗效激素)大于4周的受试者可以纳入。
11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中至少一项活动性感染者。以下情况可入选本研究:a)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HIV-Ab)阴性;b)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阴性;HBsAg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的情况下,HBV-DNA(HBV 脱氧核糖核酸)低于参考值范围下限;c)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Ab)阴性。
12 已怀孕或哺乳期的女性。
13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影响受试者参加本临床研究的依从性。
14 筛选之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临床试验。
15 经研究者判断有其它不适于参与研究的情况。
序号 机构名称 主要研究者 国家 省(州) 城市
1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沈琳 中国 北京市 北京市
2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叶峰 中国 福建省 厦门市
1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修改后同意 2020-09-01
2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同意 2020-09-28